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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两地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排序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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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
9月26日,兴国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审议通过,决定:
任命
刘和子同志为兴国县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钟欣同志为兴国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陈平同志为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黄春华同志为兴国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婷同志为兴国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郭小平同志的兴国县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叶青同志的兴国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邓富明同志的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谢磊同志的兴国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刘世环同志的兴国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李丽荣同志的兴国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会昌县
9月25日,会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
任命
欧阳源同志为会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刘熔同志为会昌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文慧同志为会昌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陈晓斌同志为会昌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曾俊华同志为会昌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
钟懿同志为会昌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免去
丁荣威同志的会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李富才同志的会昌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罗庆豪同志的会昌县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钟懿同志的会昌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赖超同志为会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邱凤同志为会昌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朱裕林同志为会昌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易文财同志为会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免去
陈华同志的会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
邱凤同志的会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职务;
易文财同志的会昌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汪清同志的会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许保华同志为会昌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吴祖春同志为会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曾繁信同志的会昌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王华同志的会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来源:赣南红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