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图片均由 省政府网文颖 摄)
江西有声新闻发布厅第1153期: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厅长宋斌解读支持乡村振兴产业用地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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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自然资源厅联合举行《支持乡村振兴产业用地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省自然资源厅厅长宋斌发布和介绍有关情况。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黄庆龄,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处长邹艳,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伍锡论,省自然资源厅耕地保护处处长何振林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副处长徐承主持新闻发布会。
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副处长徐承
徐承: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到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宋斌先生,党组成员、副厅长黄庆龄先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处长邹艳女士,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伍锡论先生,耕地保护监督处处长何振林先生,请他们介绍《支持乡村振兴产业用地若干措施》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下面,先请宋斌先生作介绍。
省自然资源厅厅长宋斌
宋斌: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下午好!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全省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前不久,经省政府同意,省自然资源厅正式印发《支持乡村振兴产业用地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聚焦乡村振兴产业用地,在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要求的前提下,回应热点问题,关注核心需求,旨在提升自然资源要素服务保障乡村振兴能力,提高基层用地管理水平,更好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下面,我从三个方面向大家介绍《若干措施》的相关情况。
第一,《若干措施》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推进乡村产业发展,既是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现实选择。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继续关注乡村振兴,提出要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如何加强规划对乡村地区的引领,增强乡村产业用地要素保障能力,是近年来自然资源部门的工作重点之一。2021年以来,自然资源部先后印发《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和《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2023年)》。我省结合实际先后出台《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施细则》《关于强化自然资源服务保障助力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等一系列文件,不断提升乡村振兴用地支持力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阶段性成果,解决当前各地在乡村振兴产业用地方面遇到的一些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增强自然资源要素对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的服务支撑能力,自今年1月以来,我厅深入各地调研,了解乡村振兴产业用地过程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同时,认真研究自然资源部《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2023年)》和相关省份乡村振兴产业用地保障政策,起草了《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今年2月至5月期间,先后两轮向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等12个省直部门和11个设区市及赣江新区书面征求意见,6月完成省司法厅合法性审查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7月报经省政府同意后,近期正式印发各地执行。
第二,《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分6部分,共17条措施。主要围绕适用范围、规划引领、支持方式、要素支撑、用地审批、部门协同等方面予以明确,归纳起来有以下四点。
一是明确乡村振兴产业用地适用范围。《若干措施》明确适用于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产品流通业,乡村制造、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手工艺品业,乡村休闲旅游业,乡村新型服务业,乡村新产业新业态等乡村产业用地。同时,对地方关注的设施农业用地范围进行细化,规范设施农业用地中生产设施、辅助设施、配套设施用地的含义和标准。
二是优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明确在“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中,可采取重点地块图则方式设置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提供依据。明确建立村庄建设用地预留规模使用机制,保障乡村振兴产业项目用地空间需求,增强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根据项目规模和类型,引导企业在产业园、城镇开发边界和村庄建设边界内合理选址。依托本地农业资源布局的初级加工产业用地,可纳入零星城镇建设用地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三是支持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多种方式用地。根据乡村振兴产业用地具体项目类型,通过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设施农业用地、新增建设用地等方式保障用地。鼓励乡村振兴产业项目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优先使用集体存量建设用地,运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政策盘活县域乡村闲置集体建设用地、闲置宅基地、村庄空闲地。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可按规定程序经备案后作为设施农业用地使用。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在确需依托乡村特色资源,且难以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的情况下,可使用新增建设用地。
四是优化用地审批手续。对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产业项目,简化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和用地预审与选址手续,如用地主体利用本人承包经营的土地从事设施农业建设的,无需签订用地协议。对于适用简易审批的村庄建设项目,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开展建设的,项目单位无须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同时,优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程序,在申请农用地转用时可同步提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申请,进一步提高乡村振兴产业用地审批和使用效率。
第三,《若干措施》的主要特色亮点。
《若干措施》立足实际,聚焦热点、难点和堵点问题,注重统筹谋划,凝聚合力,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特色亮点。
一是分类支持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合理选址。针对乡村振兴产业项目规模大小、依托资源的不同,分类支持项目用地选址。规模较大、工业化程度高、分散布局配套设施成本高的产业项目要进产业园区;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加工项目要向县城或有条件的乡镇城镇开发边界内集聚;直接服务种植养殖业的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仓储保鲜冷链、产地低温直销配送等需要建设用地的项目,原则上应集中在村庄建设边界内;对依托本地农业资源布局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乡村振兴初级加工产业用地等存在特殊选址要求的,可分类使用规划机动指标或利用零星城镇建设用地政策进行保障。
二是多环节给予乡村振兴产业项目支持。在规划编制方面,支持已明确用地规模和布局的乡村振兴产业项目用地统筹纳入县乡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完善城镇开发边界外的规划管控规定,增强规划管理弹性,提升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配置方面,要求各地安排不少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同时,在安排省级统筹指标时予以倾斜支持。在集体建设用地方面,鼓励各地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创办企业,引导企业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
三是注重部门协同合力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提出要注重各类规划的相互衔接配合,发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乡村振兴产业类专项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的互补作用,共同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能做好产业项目管理工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项目类型,分类做好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工作。各相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监管,防范并及时查处乡村振兴产业用地方面可能出现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徐承:
谢谢宋厅长!下面开始提问,提问前请举手,并通报一下所在新闻机构。
人民网提问
人民网:
请问乡村振兴产业用地政策对于江西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助推乡村地区发展有什么意义?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黄庆龄
黄庆龄: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实施,伴随着相关产业落地,乡村振兴产业项目的用地空间需求增加。《若干措施》着力围绕解决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在用地方面的突出问题,提升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产业用地能力,全力助推乡村地区发展,具体来说,有以下几方面意义。
一是以规划引领空间集聚推进城乡融合,增强乡村活力。加强规划引领,推动乡村产业在空间布局上相对集中,将乡村产业发展与乡村建设行动有机结合,把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的二三产业尽量留在农村,强化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城乡互补、协调发展的格局。
二是以土地要素倾斜,助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土地资源要素向乡村振兴产业倾斜,落实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优惠政策,通过设施农业用地、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等优先保障农产品加工、仓储保鲜等产业和项目用地需求,助力我省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以差别化土地政策,增强产业发展动力。针对不同类型项目,实施差别化土地支持政策。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充分盘活乡村地区土地资源,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并以土地政策为导向加强各环节要素支持,增强产业发展动力,推动乡村经济的整体提升,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江西日报提问
江西日报:
请问近几年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在支持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中发挥了什么作用?开展了哪些工作?
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处长邹艳
邹艳:
近几年来,全省乡村产业快速发展,规模不断扩大、质量不断提升、效益不断提高,形成“龙头昂起、加工升级、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土地作为支撑产业发展的载体,在空间引领、要素保障等方面起到非常重要的服务支撑作用。我省先后出台多个相关文件,有力服务支撑全省乡村振兴发展,并在村庄规划和用地指标等方面,不断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能力。
一是为乡村振兴发展预留空间。对有产业发展条件和需求的村庄,优先单独开展村庄规划编制,统筹划定村庄建设边界,引导产业项目合理选址。截至目前,全省共有约1.7万个行政村,需单独开展村庄规划编制的约6000余个,已完成5000余个,其余1万余个村庄结合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采取“通则”的方式进行规划管控,为乡村振兴项目落地提供规划依据。
二是为乡村振兴用地留足指标。自2020年国家改革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方式以来,我省每年安排专项计划指标1.47万亩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发展。2024年,我厅下达各设区市及赣江新区基础指标合计1.15万亩用于统筹调剂使用,能够较好保障乡村振兴发展用地需求。
三是为乡村振兴提供资金助力。根据国家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我省稳步推进脱贫地区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交易工作,共组织跨省域调出节余指标2.27万亩,筹集资金69.26亿元;省域内调剂节余指标2万亩,成交金额42.15亿元,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资金助力。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江西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提问
江西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
请问继续省在村庄规划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保障乡村振兴产业项目的用地空间?
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伍锡论
伍锡论:
村庄规划是村庄开展各类开发保护活动的基本依据,是落实乡村振兴产业项目的规划保障。2019年“多规合一”改革以来,我省按照“试点探索,不断完善,实用为先,按需编制”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着力完善村庄规划配套实施政策,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保障乡村振兴产业项目的用地空间。
一是扎实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原则,对具有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和潜力的村庄,优先开展“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充分考虑乡村的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安排乡村振兴产业用地空间布局,推动乡村产业集聚和融合发展。
二是全面推行“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我省村庄“点多面广”,为减轻基层规划编制负担,保障乡村振兴产业项目用地空间,各地可编制简明易懂的“通则式”村庄规划,明确村庄建设边界以及“三区三线”、自然灾害风险防控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风貌特色等控制引导要求,制定重点地块图则,作为乡村振兴产业项目规划建设的依据。
三是划定实用管用的村庄建设边界。村庄建设边界是规划期内可以用于村庄开发建设的范围。各地在村庄规划编制中,以现状村庄建设用地为基础,按照“保护优先、总量约束、潜力挖掘、布局优化、清晰可辨”的原则,将乡村振兴产业项目纳入村庄建设边界予以保障,加快项目落地实施。
四是完善村庄建设用地预留规模使用机制。考虑乡村振兴产业项目用地选址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明确各地可在乡镇、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村庄建设用地规划规模作为机动指标,由市县实行“台账式”管理。乡村振兴产业项目符合耕地保护政策和用途管制规则,可申请使用,增强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和地方政府用地保障的主动性。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省政府网站提问
省政府网站:
《若干措施》出台后,请问江西省将如何协调耕地保护与乡村产业振兴之间的关系?
省自然资源厅耕地保护处处长何振林
何振林:
乡村振兴,产业先行。土地要素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守好耕地,就是守住农业根基与发展根本,在此基础上,乡村振兴才能更加健康有序发展。近年来,省自然资源厅以系列务实举措推动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
在耕地数量上狠下功夫。扎实开展耕地保护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大力推进恢复耕地。全省耕地总量连续两年实现净增长,现有耕地4077.4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3545.43万亩,完成了国家下达我省的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夯实了乡村产业振兴基础。
在耕地质量上狠下功夫。抓好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严格补充耕地质量管理,以耕地高质量保护促进乡村产业振兴高质量发展。
在制度建设上狠下功夫。2023年以来,逐步建立以《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意见》为重点的耕地保护“1+N”政策体系,以科学系统的制度建设,更好统筹发展与保护,有力保障包括农业产业设施在内的各类建设项目落地。出台《江西省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制定设施农业用地正面清单,提高作物种植辅助设施、畜禽养殖辅助设施、水产养殖辅助设施用地规模上限,取消生猪养殖相配套的设施用地规模限制。2024年以来,完成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1217个,面积1.13万亩。
下一步,将根据国家“将各类占用耕地行为统一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最新政策要求,出台我省配套政策,保障乡村振兴产业用地,以健全完善的耕地保护制度助推乡村产业全面振兴。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江西晨报提问
江西晨报:
请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将如何统筹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省自然资源厅厅长宋斌
宋斌:
省自然资源厅将积极发挥自然资源职能作用,用好用足自然资源相关政策工具,在挖存量、准配置、守底线方面下功夫。
一是充分挖掘存量土地资源,用好相关政策。 挖掘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潜力,拓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方式,稳步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盘活农村集体资产;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鼓励政策性银行、绿色基金等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参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优化农村国土空间布局,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充分运用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政策,为脱贫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提供资金助力。
二是统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强化土地要素精准配置。实行用地计划指标倾斜,继续按每县600亩专项下达24个原国家贫困县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原省级贫困县都昌县专项下达30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发展。仍有不足的,通过县级“增存挂钩”机制产生的计划指标和市级调剂基础指标的方式进行保障,地方安排给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的计划指标不得少于5%,在安排省级统筹指标时也会予以倾斜支持。
三是坚持底线思维,防范违法违规用地问题。督促地方坚持底线思维,守牢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底线,严禁各地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转让土地及改变土地用途。加强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对乡村振兴产业用地方面可能出现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及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的防范和监管,依法依规制止和查处各类违法建设和用地行为,规范有序推进乡村振兴产业项目有效落地。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徐承:
时间关系,答记者问就到这里。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来源:江西省政府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