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县任命2名局长

崇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0号)

崇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9月14日决定任命:

邱伟东为崇仁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元智华为崇仁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

决定免去:

郑柯的崇仁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万燕娥的崇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局长职务;

邱伟东的崇仁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肖志华的崇仁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胡亮华的崇仁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崇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9月14日

出品丨抚州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丨崇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