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江网-新法治报
“我从事酒店行业快20年了,深知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9月10日,芦溪县政协委员江青莲在《萍乡市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上发表看法。当天,萍乡市消防救援支队就《办法(征求意见稿)》召开立法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据悉,该《办法(征求意见稿)》共有5章31条,包括总则、消防工作职责、消防安全管理、法律责任及附则。
听证会上,萍乡市消防救援支队作为起草单位就听证事项作了说明。经公开报名和推荐参加方式产生的经营性自建房所有人、萍乡市人大代表、芦溪县政协委员、萍乡市供电公司、武功山民宿协会、村民委员会代表、物业管理公司、媒体等14位听证代表重点围绕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涉及管理职责、行政处罚的条文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充分陈述了各自的观点和建议,提出了出租经营性自建房是否属于民宿范围、餐饮企业液化气使用过程不规范、“飞线”充电现象仍存在等问题,并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相应法律责任等提出了不少建设性意见。
萍乡市供电公司代表黄秋果建议道:“现在电动自行车使用量较大,第29条,针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的罚款额度较大,建议改为警告或罚款500元以下。”
武功山民宿协会刘祖霖说:“现在武功山旅游景区民宿较多,十间房以下的民宿占多数,希望针对不同房间数的民宿作出不同的立法规定。”
“这次听证会开得很成功,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我们也将结合各位代表提出的意见,作出相应的调整,更好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预防火灾事故,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萍乡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王鑫尧表示。(李科 晏乔 全媒体首席记者胡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