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报了2023年度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情况,我市被评定为“优秀”等次,这是我市连续四年获评全省优秀。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市扛牢扛实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建立健全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主任)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推进体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向稳向好。2023年,全市县级及以上城市 PM2.5平均浓度18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8.9%,环境空气质量连续四年排名全省第一。全市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连续五年保持“双100%”。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完成率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见行见效。持续调整产业结构,2023年全市“2+4”主导产业总产值1806亿元,同比增长16.4%,占全市工业总产值比重为75%。全市累计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11家、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1个、省级绿色工厂21家、省级绿色工业园区3个、省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1家。全市新增绿色农产品104个、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达722个。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拓宽拓展。在全国率先搭建“两山”转化综合性服务平台,全市域“两山”转化中心开始实体化运营,生态资产交易基本实现全流程电子化,2023年全市完成生态资产权益交易67亿元。健全湿地资源运营服务平台,南丰县、资溪县、临川区成立了“湿地资源运营中心”,累计完成湿地“占补平衡”交易13起,交易金额1754.52万元。
国家试点推进有力有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已完工项目16个,推进建设项目20个,完成投资105.47亿元;建成3个小微试点项目,创建“无废细胞”100个。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和全域地下水状况调查,推动实施一批源头化管控项目。推进东乡经济开发区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探索出一条“试点—示范—建立模式”综合类工业园区清洁生产审核模式,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提升到5%,清洁能源使用率提升到30%。
美丽抚州生态安全屏障筑严筑紧。全市森林覆盖率、湿地保护率分别稳定在67.2%和70%,现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国家级森林公园3个、国家级湿地公园7个,省级自然保护区6个、省级森林公园9个、省级湿地公园11个,数量居全省前列。成功申报抚河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38.97平方公里,建成绿色矿山16座,修复废弃矿山391座、面积1.35万亩,治理完成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6311.29亩。(汪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