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县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乐安县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乐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60号)

乐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9月11日决定任命:

戴慧林同志为乐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曾耀华同志为乐安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詹悦昕同志(女)为乐安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戴荣和同志为乐安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龚爱民同志为乐安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肖林娜同志(女)为乐安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免去:

戴慧林同志的乐安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黄小华同志的乐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饶卫华同志的乐安县人大常委会农业环保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曾耀华同志的乐安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智英同志(女)的乐安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江颖同志(女)的乐安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建荣同志的乐安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正科长级)职务;

詹悦昕同志(女)的乐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戴荣和同志的乐安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工作委员副主任(正科长级)职务;

龚爱民同志的乐安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委员副主任职务;

陈娟同志(女)的乐安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陈绿同志(女)的乐安县人大常委会农业环保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乐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9月11日

乐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61号)

乐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9月11日决定任命:

曾志军同志为乐安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张磊同志为乐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程求平同志为乐安县财政局局长;

李燕圆同志为乐安县商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曾志军同志的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钱民同志的乐安县教育体育局局长职务;

张磊同志的乐安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戴培德同志的乐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金华同志的乐安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乐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9月11日

出品丨抚州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丨乐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