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至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执行标的989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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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至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执行标的98970元

来源:金融界

据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2024年9月9日,江西中至科技有限公司被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鄂0106执6584号】,执行标的98970元。

江西中至科技有限公司

所谓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所谓执行标的,是指案件中需要执行的金额。这个数字包括了被执行人需要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的本金、利息以及可能存在的迟延履行金等款项。

公开资料显示,江西中至成立于2014年,位于南昌市,是一家以从事专业技术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一华,任职企业1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