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界
金融界消息,近日,江西城市之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因一团队旅游业务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被宜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罚款人民币2万元整(20000元)。
据公告内容,根据市 12345 政府服务热线举报线索,宜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一团队旅游业务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江西城市之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构成了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违规行为。罚款人民币2万元整(2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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