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龙南公安
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具有高度危险性
属于我国严格管制的违禁物品
法律明确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非法持有、制造、买卖、出租、出借枪支
但是仍有人置法律于不顾
以身试险
最终深陷囹圄
近日
龙南市公安局南亨派出所
在工作中知悉
辖区村民叶某通过网络购物
分批购买了涉枪零部件
南亨派出所获悉这一线索后
高度重视,迅速出击
立即展开侦查研判工作
当日
民警成功抓获叶某
并对其突击询问
得知叶某只是帮助叶某某网络代购
至于叶某某所购买物品的用途
却是不清楚
经循线深挖
民警迅速抓获 叶某某
并成功在叶某某家中
查获收缴气枪1支,铅弹16颗

经查
叶某某家中有一把历史遗留的废旧气枪
叶某某出于对枪械的喜爱
先后通过叶某的账号
在网络上购买了气枪零部件
并自行在家中对废旧气枪的
零部件 进行更换组装
以达到可以射击的目的
目前
已依法对叶某某作出治安处罚
并对叶某进行批评教育

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法律
自觉维护国家对违禁品的管理规定
并抵制违禁品的使用
主动上缴私自存放的
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
积极踊跃检举揭发
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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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群众
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
奖励办法
为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深入推进我市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根据《江西省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奖励标准》、《赣州市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奖励标准》规定,特制定我市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
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件,收缴军用枪、猎枪、小口径枪、火药枪、仿制枪、自制枪、改制枪1支或者气枪2支,军用子弹50发、其他非军用子弹200发、气枪铅弹1000发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1000元奖励;收缴数达到上述最低收缴数5倍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0--3000元奖励;收缴数量特别巨大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3000--10000元奖励。
二、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案件,收缴炸药1000克或者黑火药、烟火剂3000克,雷管30枚,导火索、导爆索30米,手榴弹、地雷1枚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1000元奖励;收缴数达到上述最低收缴数5倍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0--3000元奖励;收缴数量特别巨大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3000--10000元奖励。
三、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禁、取缔非法制贩管制刀具、弩等管制器具和仿真枪窝点,收缴管制刀具、电击器30把,弓弩15把,仿真枪15支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1000元奖励;收缴数达到上述最低收缴数5倍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0--3000元奖励;收缴数量特别巨大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3000--10000元奖励。
四、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易制爆化学品5000克或剧毒化学品20克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1000元奖励;收缴数达到上述最低收缴数5倍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0--3000元奖励;收缴数量特别巨大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3000--10000元奖励。
五、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犯罪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5000元奖励。
六、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重大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0--20000元奖励;特别重大或部督、省督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0--50000元奖励。
七、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盗窃、抢劫、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或持枪杀人、伤害、抢劫、绑架、强奸以及爆炸等重大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0--20000元奖励;特别重大或部督、省督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0--50000元奖励。
八、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证属实,但破获、收缴的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管制器具等数量未达到上述标准的,视情给予200元以下奖励。
龙南市打击整治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县际联席会议办公室采用信件、电子邮箱和电话三种方式接受群众举报。
1.举报信件邮寄地址:龙南市龙翔大道龙南市公安局治安大队,邮政编码:341700;
2.举报电子邮箱:longnanza@163.com;
3.举报电话:0797—3529270
龙南市公安局
2024年2月3日
下一步
龙南警方
将持续加大整治枪爆违法犯罪的
宣传力度与打击力度
不断推动夏季行动走深走实
全面清除辖区内枪爆隐患
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