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八部门联合印发通知 出台15条举措促进青年就业创业

江西八部门联合印发通知 出台15条举措促进青年就业创业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关系民生福祉、社会稳定和高质量发展。记者昨日获悉,为强化就业优先导向,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省通过加大对企业扩岗政策支持、支持国有企业扩大招聘规模、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等15条举措,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架起“创业桥”,铺好“就业路”。

每招用1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1500元

我省加大对企业扩岗政策支持。合并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2024年1月1日以来新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我省激励国有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按照工资效益联动机制确定的工资总额难以满足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需求的国有企业,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其他企业主管部门同意,统筹考虑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人数、自然减员情况和现有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给予一次性增人增资,核增部分据实计入工资总额并作为下一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基数,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全省国有企业要进一步挖掘岗位潜力,把当前所需与超前储备人才结合起来,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省国资委出资监管的省属国有企业计划招聘高校毕业生每年不少于4000人。各级国资监管机构要汇总编制企业人才需求目录,组织企业完善公开招聘机制,及时发布招聘信息。

我省提出,实施先进制造业青年就业行动。聚焦省内先进制造业,依托5+2就业之家线下网点,对先进制造业企业进行分类、分区对接,建立先进制造业企业用工服务对接机制,定期入企了解企业用工变化、招聘引才需求和困难问题。推进全省高校和工业园区“1+1+N”结对共促毕业生就业工作,摸排归集园区、企业适合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的就业岗位,加强数据比对,促进高效匹配,一站式办理支持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助力人才发展系列政策。在5+2就业之家线上平台开设高校毕业生专区,实现先进制造业企业和省内高校在人才培养、实习实践等校企合作方面供需对接。

在三类行业新创业且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 给予一次性补贴

我省提出,鼓励引导基层一线就业。实施“三支一扶”计划,2024年全省“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不少于1000人,统筹推动其他基层服务项目实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适当扩大招募规模。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适应基层治理模式创新需要,挖掘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司法辅助、科研助理等基层就业机会。开展江西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面向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招募选派大学生志愿者到县级及以下基层一线开展乡村振兴志愿服务,确保在岗服务志愿者不少于1000名。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落实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按规定享受各类就业创业补贴。对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应届毕业生,其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由财政按规定实施代偿。

鼓励创业吸纳就业。持续优化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加强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创业需求,支持其创办投资少、风险小的创业项目,从事创意经济、个性化定制化文化业态等特色经营。促进服务业行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创业扩岗,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在校生及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在此三类行业企业新创业且信用良好的,创业担保贷款在20万元以内免除反担保要求;对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吸纳1人以上新增就业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每增加1人给予1000元补贴,最高不超过25000元;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再给予每人15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同一用人单位只能申请一次。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脱贫人口、退捕渔民、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使用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就业,对稳定创业经营、及时还本付息的六类重点群体,在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到期后,按照贷款金额给予一定稳定创业补贴;全面落实30万元以内的创业担保贷款两级审批制度,缩短受理审批时限;推广实施创业担保贷款市场信用担保模式改革试点,引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健全风险分担机制。

每年募集适于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就业见习岗位3.6万个以上

我省提出,强化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育和扶持。加强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符合要求的享受创业培训补贴。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优先推荐入驻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按规定给予场地免费、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政策指导等支持。对新入驻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房租费、物管费、卫生费等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按不超过其每月实际费用的60%给予补贴,每个入驻实体每季最高补贴不超过1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鼓励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参加“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对于获奖项目纳入创业项目库管理,安排创业指导专家进行专门辅导,按规定在培训、场地、融资等方面给予扶持。做好“源来好创业”资源对接服务季活动,在5+2就业之家微信小程序上公开创业孵化基地地图和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地图等信息,鼓励并引导高校毕业生创业,并按照政策规定及时享受创业政策和创业服务。

支持灵活就业。落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对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稳妥做好试点地区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补充工伤保险工作,保障青年灵活就业合法权益。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规则公示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服务指南》,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政策。

支持企业、政府投资项目、事业单位开展就业见习,更多开发科研类、技术类、管理类、社会服务类见习岗位。每年全省募集适于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就业见习岗位3.6万个以上。对吸纳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试点地区的补充工伤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当年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在见习期内,见习单位在2025年12月31日前与见习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见习期满1个月但未满约定期限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洪观新闻·南昌晚报记者 李海燕 实习生 陈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