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洪观新闻记者 黄之昊)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日前,《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正式印发,该通知的印发标志着新一轮汽车以旧换新正式启动。此次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将从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增加资金支持等方面加大力度促进汽车以旧换新。
新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汽车报废更新,将补贴标准由此前的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7000元,分别提高至2万元和1.5万元。个人消费者于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可以在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和车辆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等,向补贴受理地提交补贴申请。
目前,我市通过加大补贴力度,挖掘汽车消费潜力,加快汽车以旧换新,引导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加大活动优惠力度等举措,促进汽车消费。上半年,我市汽车销售6.7万辆,其中新能源车销售2.8万辆,同比增长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