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现场(图/受访单位提供)
历时1个多月,抚州市司法局组织11名省、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深入开展“百场公益普法基层行”进园区活动。12场公益普法活动,吸引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务工作人员、企业“法律明白人”等共计715人参加。
“菜单式”精准普法
8月2日,一场“百场公益普法基层行”进园区活动在宜黄县工业园区举行,该园区管委会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务工作者、企业“法律明白人”等60余人参加。江西省“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省投资集团法务总监周宏国以新公司法为主题,进行了普法宣传。
参加培训的抚州市森虎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纪文受益颇多。他积极提问,新公司法已于7月1日施行,对于企业而言,及时了解和掌握新公司法带来的变化至关重要,新公司法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提法及其原有限制,这个具体怎么理解?
周宏国现场解答:“也就是说允许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多家‘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允许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公司再投资设立‘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其股东不再限制为自然人或法人,可以是一个合伙企业或者个人独资企业等非法人组织。此外,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只由一个发起人设立。”
活动中,周宏国结合自己多年的公司法务工作经验,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新公司法修订历程、修订亮点、时效及适用问题等内容,还从法律角度建议企业如何调整治理结构、经营决策、出资责任等,从而符合法律要求,保护中小投资人利益。针对企业如何防范经营风险以及企业职工关心的劳动合同签订、工伤纠纷、社会保险待遇、就业保障等问题,周宏国也在现场一一进行解答,赢得了在场人员一致好评。
为了确保普法成效,抚州市司法局推行“菜单式”精准普法,各地主动对接,向“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提交法治需求“订单”。“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接单”后,根据各地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活动。
把问题清单变成满意清单,“百场公益普法基层行”进园区活动紧贴群众法治需求,根据“订单”,进行有针对性的授课安排,使普法宣讲更加鲜活生动,在有意义和有意思、有法理深度和有人文温度之间找到契合点,变“我宣讲什么,你听什么”为“你需要什么,我讲什么”。
传授法治实践方法
“百场公益普法基层行”进园区活动还把法治宣传与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法学研究等各项工作职能进行融合,开展前置性、防范性普法宣传,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影响力,使法治宣传教育更贴心、更暖心,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7月18日,江西省“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东华理工大学文法与艺术学院法学系主任周春华来到金溪县工业园区,开展“百场公益普法基层行”进园区暨园区“法律明白人”骨干培训活动。他以民法典为主题,通过案例分析、现场答疑等形式与大家进行交流。
股东偷偷注销公司,公司债务由谁承担?周春华通过具体案例,详细解释了公司注销后的债务问题:“公司注销并不意味公司债权人的债权自此消灭。公司注销的前提是进行清算,而公司清算需要向公司债权人履行法定的通知和公告程序。未经清算,甚至悄悄注销公司,导致债权人债权未获清偿,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股东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百场公益普法基层行”进园区活动中,抚州市司法局整合省、市两级“八五”普法讲师团资源,联动检察院、高校、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等力量资源,围绕企业常见的劳动争议、合同签订、税务风险等进行释法说理,通过生动案例,普及了法律知识,也传授了法治实践方法。 (陈玲 全媒体记者方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