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县城东农贸市场未获审批向商户收服务费 被责令停止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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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县城东农贸市场未获审批向商户收服务费 被责令停止收费

近日,有网友在大江网《问政江西》发帖反映,奉新县城东农贸市场向每个摊位强制收取每年2400元的服务费,该费用未进行合同约定,也与在住建部门备案的物业管理费标准不符。

对此,奉新县商务局回应,经核查,城东农贸市场乱收费问题情况属实。管理方奉新县万芳达置业有限公司虽然是为了城东农贸市场的运转才收取了空调费、水电费、环境卫生费等服务费用,但因服务费的收取,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也未与商户签订任何协议,所以,目前奉新县已责令奉新县万芳达置业有限公司停止向商户收取该费用。下一步县里将督促该公司按相关规定规范运行机制、完善收费制度,切实维护摊主合法权益。

农贸市场收摊位费拿不出依据

据网友介绍,奉新县城东农贸市场向每个摊位强制收取每年2400元的服务费,当初商户租用摊位时,并未约定该笔服务费,许多商户要求开发企业奉新县万芳达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收费依据,开发企业却无法提供。

该网友此前通过住建部门查询到,奉新县万芳达置业有限公司在住建部门备案了一项物业管理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收取2.2~2.5元。但该公司并未执行备案标准,而是不论摊位面积大小,每位商户统一收取2400元/年的费用。

庞大的费用开支让商户和业主苦不堪言,已经严重影响商户经营,对于这种收费行为,网友希望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为维持市场运转向商户收服务费

就网友反映的情况,奉新县商务局回应,经调查核实,网友反映的城东农贸市场乱收费问题,情况属实。

据介绍,2019年奉新县万芳达置业有限公司在奉新县开发建设城东农贸市场,2021年城东农贸市场建成投入使用。农贸市场建成初期,奉新县万芳达置业有限公司引进了新余市方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但由于物业费标准较低难以维持农贸市场运转等原因,导致该物业管理公司未实际参与管理就退出。

目前,农贸市场由奉新县万芳达置业有限公司进行管理,未再引入第三方物业管理公司。

为切实抓好城东农贸市场的管理,奉新县万芳达置业有限公司从2021年开始,收取了商户空调费、水电费、环境卫生费等费用,其中2023年收费事由中出现了“物业费”字样,事由为“物业费及各类公摊费用”,开发企业表示该年度的物业费是按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收取的,其他年份收取费用的收据写明为“服务费”,该费用未注明具体事由。

根据对农贸市场每年支出的综合核算,该公司每年需支出近110万余元,其中办公费1.86万元、水费1.3万元,电费13.3万元,人员支出(含保洁员工资)53.4万元,垃圾转运费4万元,维修费2.43万元、返租40万元/年。为维持城东农贸市场的运转,奉新县万芳达置业有限公司每年向市场内的148户商户收取了2400元/户的服务费,共计35.52万元,但资金缺口仍然较大。

未办理审批手续,已责令停止收费

据介绍,奉新县万芳达置业有限公司虽然是为了城东农贸市场的运转才收取了空调费、水电费、环境卫生费等服务费用,但办理任何审批手续,也未与商户签订任何协议,所以,目前奉新县已责令该公司停止向商户收取该费用。下一步将督促该公司按相关规定规范运行机制、完善收费制度,切实维护摊主合法权益。

中国江西新闻网全媒体记者谢凌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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