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各所学校要求设置专职体育教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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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各所学校要求设置专职体育教练员

江西新闻客户端讯(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李征)近日,省体育局、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江西省学校设置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岗位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本意见适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职业院校、普通高校,学校体育教练员按照学校体育工作计划,发挥专业特长,参与体育教学和训练工作。

岗位设置原则,学校可根据工作实际,设立专(兼)职体育教练员岗位;设立专职体育教练员岗位的学校,在核定的编制和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及结构比例内设置,专岗专用,纳入专业技术岗位进行管理;学校主管部门可对所管理的体育教练员岗位统筹设置,统一管理使用。

《意见》要求,省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省级及以上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至少设置1个专职体育教练员岗位;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至少设置1个专职足球教练员岗位;设有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和传统优势项目的高中,根据招生项目,每个运动项目应至少设置1个专职体育教练员岗位,根据队伍规模和专业发展需要可增设专(兼)职体育教练员岗位。具有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等体育单招资格的高校至少设置1个专(兼)职体育教练员岗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职业院校、普通高校可结合学校体育工作需要设置专(兼)职体育教练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