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庐山市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庐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2024年第9号)

2024年7月24日庐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刘永安同志辞去庐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庐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现予公告。

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7月24日

庐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2024年第10号)

2024年7月24日庐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郑波、曹理同志辞去庐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郑波同志的庐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庐山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曹理同志的庐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庐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现予公告。

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7月24日

庐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2024年第11号)

2024年7月24日庐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刘永安同志为庐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袁勇同志为庐山市(庐山管理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丁健同志为庐山市(庐山管理局)林业局局长;

王亚平同志为庐山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决定免去:

程钊同志的庐山市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郭晓辉同志的庐山市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

余小龙同志的庐山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潘海南同志的庐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

宋子强同志的庐山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7月24日

庐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2024年第12号)

2024年7月24日庐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任命:

刘强同志为庐山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殷青山同志的庐山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7月24日

庐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2024年第13号)

2024年7月24日庐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任命:

汤国军同志为庐山市人民法院温泉法庭庭长。

免去:

汤国军同志的庐山市人民法院蛟塘法庭庭长职务;

许秉国同志的庐山市人民法院温泉法庭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7月24日

来 源: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