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铜鼓发布
铜鼓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29号)
铜鼓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7月25日决定免去:
樊艳秋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和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育群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和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铜鼓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7月25日
铜鼓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30号)
铜鼓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7月25日决定任命:
陈龙 同志为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
鲍峰颖同志为县司法局局长;
兰玉娟同志为县工信科技局局长;
邓好林同志为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袁宏同志为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方淋同志为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局长。
免去:
黄敬东同志的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因机构改革,根据《铜鼓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 陈龙 同志的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局长职务、兰玉娟同志的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邓好林同志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袁宏同志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王方淋同志的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汪嵩同志的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王军 同志的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张国庆同志的县水利局局长职务、詹辉华同志的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王强同志的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张卫 同志 的县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现予公告。
铜鼓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7月25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铜鼓县委员会
公 告
〔2024〕3号
根据铜委〔2024〕16号、铜委〔2024〕26号文件精神,经2024年7月25日政协铜鼓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十五次常委会会议决定:
王强同志任县政协社会法制和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主任;
詹辉华同志任县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
免去:
吴芳同志的县政协社会法制和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主任职务;
罗贤平同志的县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政同志的县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钟敏同志的县政协教科卫体和文化文史学习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特此公告。
政协铜鼓县委员会
2024年7月25日
来源:铜鼓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政协铜鼓县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