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一摩托车后座人员不戴头盔 牵出一系列违法行为

景德镇一摩托车后座人员不戴头盔 牵出一系列违法行为

酒精代谢需要一定的时间,很多驾驶人错误地认为,昨晚喝的酒,睡一觉,就“没事了”。

7月22日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新厂中队民警正在新厂路陶溪川路口开展交通拆“棚”戴“盔”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轻便二轮摩托车后座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随即将其拦停检查。民警要求乘坐人员把头盔戴好。在与驾驶人进行沟通时,隐约闻到了一阵阵的酒气,怀疑其可能存在酒驾行为,于是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的酒精含量为70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驾驶人王某燕于7月21日晚与朋友聚餐喝了一杯白酒、两瓶啤酒,喝完回家休息,22日早骑车载着朋友去上班,因车上只有一个头盔,坐在后座的朋友便没戴头盔。

通过进一步查询,王某燕准驾车型为C1,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其所驾驶的车辆未办理登记上牌、未购买机动车强制保险。最终,民警依法对王某燕准驾不符驾驶无牌无保险摩托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及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