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实施“三单制”信用合规化建设 赋能新质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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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实施“三单制”信用合规化建设 赋能新质生产力

鹰潭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发挥市企业信用服务促进会桥梁纽带作用,设立“首席信用官”,实施“三单制”(《市场监管领域信用合规激励措施清单(32项)》《市场监管领域失信惩戒措施清单(34项)》《市场监管领域信用修复事项清单(3项)》)新型信用激励约束模式,指导经营主体自查自纠生产经营性信用风险,充分发挥试点企业标杆“领头雁”效应,强化信用合规化建设赋能新质生产力,形成鹰潭企业信用合规建设新发展格局。

守信者“处处便利” 诚信价值从“无形”变“有形”

鹰潭市市场监管局出台32项正向信用合规激励措施清单,支持和帮助信用良好的经营主体参与国家和省专利奖、政府质量奖的培育和申报,以及先进技术标准的制修订,提升市场竞争力。除提供专利、商标、品牌、标准等方面的帮扶指导外,还将给予一定的资金奖补。

今年以来,鹰潭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超过7亿元,有效缓解科创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助力企业纾困解难,让信用合规企业得到了实实在在的红利。

失信者“寸步难行” 惩戒威力由“看不见”到“摸得着”

鹰潭市市场监管局利用失信惩戒措施清单(34项)对违法违规的经营主体,通过实施重点监管、公示失信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等手段予以惩戒。

对违法失信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和生产经营许可证、采取“行业禁入”以及“从业限制”等措施,倒逼经营主体守法依规诚信经营。强化对违法失信企业的信用监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违法失信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格局。加大对违法失信的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比例和频次,对严重违法的企业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纳入“黑名单”管理,让失信企业寸步难行。

信用依法规修复 信用修复变“被动”为“主动”

鹰潭市市场监管局全面实施信用修复事项清单(3项)制度,在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同时,明确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停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3种信用修复情形的方式和程序,引导鼓励违法失信市场主体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并保障其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共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212户,恢复个体工商户正常状态2033户。

在鹰潭市,信用合规试点企业不仅可享受市场监管领域荣誉授予优先、信用修复全方位帮扶,还适用“容缺受理”办理业务、降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比例等政策激励措施。鹰潭市市场监管局将围绕市场经济运行的各领域各环节,积极探索创新,运用信用理念和方式解决制约经济社会运行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更好发挥组织协调、示范引领、监督管理作用,形成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力,为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贡献力量。(万晴霞、全洋兵)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