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利民混凝土有限公司被罚款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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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水县利民混凝土有限公司被罚款15万元

来源:金融界

金融界消息,近日,吉水县利民混凝土有限公司因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被吉安市生态环境局罚款15万元。

据公告内容,吉水县利民混凝土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和第三十九条规定,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根据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三项,吉安市生态环境局对其罚款15万元。

吉水县利民混凝土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三项,构成了水污染违规行为。吉安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其处罚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