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2学校新生入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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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2学校新生入学公告

来源:天天鹰潭

鹰潭市第二中学2024年秋季七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尊敬的各位家长:

为做好鹰潭市第二中学2024年秋季七年级新生报名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和鹰潭市教育局2022年《关于进一步规范鹰潭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2024年鹰潭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通知》等文件精神(以下简称“通知”),现将2024年鹰潭二中秋季七年级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入学条件

鹰潭城区中符合我校片区的下列十一个类别和优待政策的小学毕业生。

十一个类别:

一类(双证): 本人及父母户籍、房产均在学区范围内,且户籍户主为父或母,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本人的。

学区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三代户籍在学区范围内同一本户口簿 三年以上 且 本人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的。

二类(单证房产): 本人或父母户籍不在学区范围内,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父或母或本人且房屋在学区范围内的。

三类(工作调动): 本人及父母户籍均在城区范围内,父或母因工作调动进城区行政事业单位的,以单位所在地确认学区。

四类(双证祖产): 学区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三代户籍在学区范围内同一本户口簿 一年以上 且 本人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的。

五类(单证公租房): 本人及父母户籍均在学区范围内,家庭实际居住地为学区范围内,经房管部门正式备案的公租房、廉租房或学区范围内的小产权房,且 本人及父母在城区无其它房产的。

六类(双证公寓): 本人及父母户籍均在学区范围内,户主为其父或母,房屋在学区范围内,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公寓且 本人及父母在城区无其它房产的 。

七类(单证租赁房): 本人及父母户籍均在学区范围内,家庭实际居住地在学区范围内,有正式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居住证等有效证件且 本人及父母在城区无其它房产的 。

八类(单证无房户): 本人及父母户籍均在学区范围内,家庭实际居住地为学区范围内, 本人及父母在城区无其它房产的 。

九类(无证A): 本人及父母住房、户籍均不在城区范围内,其父或母在城区企业务工或经商连续 六年 以上、居住证 六年 以上且缴纳社保 六年 以上的。

十类(无证B) 本人及父母住房、户籍均不在城区范围内,其父或母在城区企业务工或经商连续 三年 以上、居住证 三年 以上且缴纳社保 三年 以上的。

十一类(无证C): 本人及父母住房、户籍均不在城区范围内,其父或母在城区企业务工或经商、具有城区居住证、没有缴纳社保的。

02

招生相关工作

(一)入学政策

2024年鹰潭城区义务教育招生的入学政策除本文件另有规定之外,按2022年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鹰潭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鹰教基字〔2022〕22号)执行。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网上报名登记

家长通过“赣服通”、江西政务服务网“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专区或微信公众号“学在鹰潭”“鹰潭教育”、鹰潭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等平台进入鹰潭市中小学生在线报名系统,在线提交报名登记信息,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照片。在线报名登记有且只有一次修改的机会。提交报名登记信息后,请及时关注报名系统审核结果。

网上报名登记时间:2024年7月22日9:00-2024年7月31日24:00。

(二)现场报名补充登记

网上登记遇到房产或户籍信息不能识别等特殊情况未成功登记的,可以现场解决,家长持就读所需报名材料原件按照规定的现场补充报名时间到鹰潭市第二中学对应校区进行补充登记。 错过入学登记时间导致未录取的,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各校学位情况调剂解决。

补充登记时间:

2024年8月14日---8月18日。

上班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特别说明] 网上报名学校审核通过的新生,不需要现场报名补充登记,待教育局终审。

补充登记地点 :

南校区片区:教学楼一楼;

东校区片区:四号教学楼一楼;

北校区片区:容理楼一楼;

西校区片区:容翔楼一楼

符合优待政策的学生于7月26日前持有关证明材料 到就读学校教育主管部门 审核。

(三)查询录取相关信息

审查结束后,学校根据学位情况按照生源类别依次录取,8月30日家长可以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并打印录取通知书,具体到校报到时间请持续关注“鹰潭二中微信公众号”“鹰潭市第二中学官网”,了解相关公告。对未录取的生源按类别登记造册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统筹解决。

【特别提示】:家长在线上上传材料成功只是入学信息登记,并不等于被该校录取。最终录取结果由学校待所有生源登记结束后,按招生计划分类别依次录取。

(三)录取顺序

审查结束后,学校根据学位情况按照生源类别依次录取,如果学区范围内新生数量超过学校学位数,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决定是否实行随机派位。请家长持续关注“鹰潭二中微信公众号”“鹰潭市第二中学官网”,了解后续相关公告信息。

【特别提示】 家长在线上传材料成功只是 入学信息登记,并不等于被我校录取 。最终录取结果由学校待所有生源登记结束后,按招生计划分类别依次录取。

因学生监护人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而造成学生不能正常入学的,由监护人自行负责。

03

四校区招生片区范围

鹰潭市二中四个校区片区划分范围

1.南校区片区范围

南起 :浙铁路线 北至:信江河 东起:湖西路 西至:由老码头穿林荫东路沿鹰潭宾馆围墙至金山弄路口,穿过胜利东路接拥政路至环城东路,沿环城东路向东至正大路口接南站路以东区域

2.东校区片区范围

①湖西路以东,信江河以南,军民路以西,胜利东路以北区域。

②浙赣铁路线以北,湖西路以东,胜利东路、梅园大道以南,院里路以西、嘉禾山庄以西区域(含嘉禾山庄);环城东路(嘉禾山庄至枫山段)以南区域。

③浙赣铁路线以南, 岱宝山路以东区域。

3.北校区与西校区片区范围:

信江河以北,鹰潭大道以南范围内的信江新区城市小区。

】北校区、西校区大片区招生,由新生先填报志愿,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学生志愿招录,如西校区、北校区出现生源不均衡,在化解大班额、大校额教育政策的前提下, 按照市教育局规定的招生文件精神, 片区生源中一类生源类别以外的学生参与随机派位摇号,由学校调配安排。

【特别提示】 2024年秋季 鹰潭市第二中学北校区、西校区实行大学区制。此片区鹰潭大道以南范围内符合政策规定的初中新生生源,可以且只能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学区范围内的其中一所学校申请学位,不能同时申请学区范围内的多所学校学位。如学校报名人数超计划,此学校新生有一次机会选择有学位的学校登记,如仍超计划则实行电脑随机派位。

04

报名所需材料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房产类所需材料

(1)不动产权证信息。属于小产权房等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则按以下方式提供材料:

①购房合同原件及编号,并同步上传正式购房完税发票图片。

②无正式购房完税发票,如属银行按揭购房,提供购房合同编号信息,同步上传银行按揭合同、税务部门监制的首付收据、近3个月银行按揭还款流水;如属一次性付款购房,提供购房合同编号信息,同步上传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款收据或契税证明图片。

③符合政策的城区拆迁户子女入学提供房产证信息或拆迁协议,拆迁协议请同步上传图片。城区拆迁可选择在原住所就近入学,也可在安置地相对就近入学。如选择在原住所就近入学的,可以提供原房产证信息;原房产证已经注销的,可提供拆迁协议等证明材料(上传相关材料图片)。如选择新安置住所就读的,按照第一类“房产类”提交信息和材料。

④公租房类提供房屋租赁管理部门颁发的《鹰潭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租赁证》和《江西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城区符合政策的小产权房,比照此种生源类别报名,所需材料为土地证信息及相关资料扫描件(无土地证的提供购房协议图片)。

(2)户主和适龄儿童户籍信息。户籍亲属关系不明的同步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材料(下同);使用祖辈房产就读的,三代户籍必须与(外)祖父母户籍在同一户口簿内,且能清晰证明(外)祖孙关系,所需材料为户口簿图片等。

(3)适龄儿童及父母无房证明信息。使用(外)祖父母房产就读和其他类别中要求本人及父母在鹰潭城区无其它房产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城区无其他房产证明材料。

鹰潭城区无房证明自助查询地址:市民服务中心大厅(月湖区湖西路50号)24小时自助服务区。

适龄儿童父母其中一人携带3人的身份证原件即可查询打印小票,好房管部门的公章。家庭成员如有未成年人且尚未办理身份证的,可以手工输入户口本上的未成年人身份证号(机器自动识别,如是成年人则无法输入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特别提示】房产证、户籍等有关证件认定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前。

2.租赁房类所需材料

(1)户主和适龄儿童户籍信息。

(2)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或办理回执。到属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所需材料:出租人与承租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

(3)适龄儿童及父母无房证明信息。

(4)《鹰潭市房屋租赁登记证》。办理程序:出租人与承租人携带身份证证件、房产证原件、租赁合同,到市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交易科申请填写房屋租赁备案申请表,即到即办。

3.经商和务工类所需材料

(1)户主和适龄儿童户籍信息;

(2)户主工商营业执照信息或用工信息(用工合同、工资证明等),已缴纳社保的提供缴费凭证信息;

(3)《鹰潭市房屋租赁登记证》;

(4)公安派出所出具的 居住证 或办理回执 。

05

报名流程

06

工作要求

(一)确保平稳有序。 各校区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有序推进。要切实做好宣传引导,特别是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要加大义务教育“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宣传力度,引导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家长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强化协同配合。 各校区要按照江西省教育厅、公安厅等七厅局《义务教育入学“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积极协调公安、住建、自然资源、社保、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区域内户籍、房产、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实现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一次办”,共同做好网上报名与申请、材料审核、录取告知等便民化服务。

(三)实行阳光招生。 要增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透明度,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做到招生入学工作政策公开、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所有校区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取考试、评测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面谈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

(四)强化责任落实。 学校 招生工作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各校区是招生工作责任主体,执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控制班额校额,落实“三个一律”,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重点做好脱贫户(原建档立卡户)家庭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入学和关爱服务工作,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形成学年度适龄儿童基础信息数据库,切实保障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五)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六)完善招生服务。 招生期间,各校区均需公示招生咨询电话,明确专人负责,选派熟悉招生政策的同志负责招生咨询工作,及时解答或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因学生监护人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而造成学生不能正常入学的,由监护人自行负责。

(七)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各校区要坚决执行招生工作“十项严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规范招生程序。学校会对招生重要时段、重点环节,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监管,强化全过程指导、监督和检查。并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07

其他事项

1.适龄儿童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保证登记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若经查实材料作假,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凡上学年就读过七年级的学生,不得再重新报读七年级,如有隐瞒,后果由家长自行负责!

3.爱护公物,不大声喧哗,不乱扔垃圾。所有车辆一律不能驶入校园。

4.学校是无烟校园,家长进入校园一律不得吸烟,谢谢配合!

5.由于天气炎热,线下登记请家长独自前往。如特殊情况需带孩子,请注意保障孩子人身安全(交通安全、防高温、防溺水安全等)。

报名咨询电话

南校区:应老师 18970167506

东校区:龚老师 18907017679

北校区:柴老师 18046899981

西校区:吴老师 17307019319

鹰潭市第二中学

2024年7月19日

请关注“鹰潭二中”微信公众号

附件:

1.《权威发布!2024年鹰潭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通知》

2.《关于进一步规范鹰潭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鹰教基字〔2022〕22号)

鹰潭市师范附属小学2024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尊敬的各位家长:

为做好鹰潭市师范附属小学2024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报名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鹰潭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鹰教基字〔2022〕22号)《2024年鹰潭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年级新生招收对象为学校学区范围内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学区划分

1.建设路以东,湖西路以西,胜利路以北至信江河。

2.正大路以东,湖西路以西,环城路以北,胜利路以南,其中东风巷社区与一小、五小实行大学区。

3.四海广场(含四海广场)以东,四海路接环城路以南,湖西路以西,浙赣铁路以北。

注:对东风巷社区(具体为东风巷为界以南、环城东路以北、正大南路以东片区)实行鹰潭市师范附属小学、鹰潭市第一小学、鹰潭市第五小学大学区制。此片区符合政策规定的小学新生生源,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学区范围内的其中一所学校申请学位,不能同时申请学区范围内的所有学校学位,否则不能录取。如选择鹰潭市师范附属小学,当学校报名人数超计划,实行随机派位招生,没有派到学位的学生,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到鹰潭市八一小学就读,并且不能再次申请鹰潭市第一小学或鹰潭市第五小学学位。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网上报名登记

家长通过“赣服通”、江西政务服务网“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专区或微信公众号“学在鹰潭”“鹰潭教育”、鹰潭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等平台进入鹰潭市中小学生在线报名系统,在线提交报名登记信息,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照片。在线报名登记有且只有一次修改的机会。提交报名登记信息后,请及时关注报名系统审核结果。

网上登记时间:2024年7月22日9:00--2024年7月31日24:00

2.现场补充登记

网上登记遇到房产或户籍信息不能识别等特殊情况未成功登记的,可以现场解决,家长持就读所需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鹰潭市师范附属小学进行补充登记。

时间:2024年8月14日-- 2024年8月1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00

地点:附小校园

特别提示:已在网上报名登记审核通过的,无需再到现场报名登记。

四、报名所需材料

1.不动产权证信息。提示:持有旧版的房屋所有权证的可以到市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换取新的不动产权证,方可进行网上登记;若不换新证持旧版的房屋所有权证的,需要等到2024年8月14日--2024年8月18日到学校现场登记。属于期房、小产权房等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则按以下方式提供材料:

(1)购房合同原件及编号,并同步上传正式购房完税发票图片。

(2)无正式购房完税发票,如属银行按揭购房,提供购房合同编号信息,同步上传银行按揭合同、税务部门监制的首付收据、近3个月银行按揭还款流水;如属一次性付款购房,提供购房合同编号信息,同步上传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款收据或契税证明图片。

(3)符合政策的城区拆迁户子女入学提供房产证信息或拆迁协议,拆迁协议请同步上传图片。城区拆迁可选择在原住所就近入学,也可在安置地相对就近入学。如选择在原住所就近入学的,可以提供原房产证信息;原房产证已经注销的,可提供拆迁协议等证明材料(上传相关材料图片)。如选择新安置住所就读的,按照第一类“房产类”提交信息和材料。

(4)公租房类提供房屋租赁管理部门颁发的《鹰潭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租赁证》和《江西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城区符合政策的小产权房,比照此种生源类别报名,所需材料为土地证信息及相关资料扫描件(无土地证的提供购房协议图片)。

2.户主和适龄儿童户籍信息。户籍亲属关系不明的同步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材料(下同);使用祖辈房产就读的,三代户籍必须与(外)祖父母户籍在同一户口簿内,且能清晰证明(外)祖孙关系,所需材料为户口簿图片等。

3.适龄儿童及父母无房证明信息。使用(外)祖父母房产就读和其他类别中要求本人及父母在鹰潭城区无其它房产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城区无其他房产证明材料。

鹰潭城区无房证明自助查询地址:市民服务中心大厅(月湖区湖西路50号)24小时自助服务区。

适龄儿童父母其中一人携带3人的身份证原件即可查询打印。家庭成员如有未成年人且尚未办理身份证的,可以手工输入户口本上的未成年人身份证号(机器自动识别,如是成年人则无法输入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4.房屋实际入住证明信息。报名时需上传截止报名前不少于3个月的水、电费电子发票、有效缴费信息等缴费证明扫描件或清晰图片。

5.房产证、户籍等有关证件认定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前。

五、审核及录取

1.学校根据报名登记材料进行审核,将审核情况报市教育局批准。

2.学校根据学位情况按照生源类别依次录取,如果学区范围内新生数量超过学校学位数,则实行随机派位。

3.对未录取及错过入学登记时间的生源,学校按类别登记造册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统筹调剂解决。

4.8月30日,家长可以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并打印录取通知书。具体入校时间及相关注意事项请关注鹰潭市师范附属小学公众号通告。

特别提示:家长在线上传材料成功只是入学信息登记,并不等于被我校录取。最终是否录取以报名系统查询结果为准;适龄儿童家长或法定监护人需保证登记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若经查实材料作假,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六、其他事项

1.已就读一年级并录入学籍的,不得参与新生网上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2.附小是全国文明校园,现场补充登记时家长进入校园一律不得吸烟,请服从工作人员引导,做到讲文明有礼貌,爱护公物,爱护校园环境卫生,不大声喧哗,不乱扔垃圾。非必要不带未成年人入校,车辆一律不能驶入校园。

3.报名咨询电话:7112317 杨老师13870136932

鹰潭市师范附属小学

2024年7月19日

附录:《2024年鹰潭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通知 》

《关于进一步规范鹰潭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鹰教基字〔2022〕22号)

(来源: 鹰潭二中 鹰潭市师范附属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