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消费类激光指示器产品光辐射安全要求》技术审查会在吉安举行。与会专家表示,最快在今年内,消费类激光指示器(俗称激光笔)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将出台,对保护消费者尤其是青少年消费者具有重要意义。
江南都市报记者采访获悉,该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的背后,凝聚了不少“江西力量”。
玩激光笔被灼伤,9岁小孩左眼失明
本次技术审查会上,全国光辐射安全和激光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戚燕介绍,促成制定消费类激光指示器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源于2020年南昌一名9岁的小孩被激光笔灼伤致左眼失明。
2020年10月9日,9岁的南昌男孩小军(化名)出于好奇,拿着激光笔照射自己的眼睛,随即感到左眼不适。同年12月15日,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儿童眼科专家邓燕表示,经诊断,小军的左眼被激光笔灼伤,引发左眼眼底黄斑变性,左眼视力仅为0.04(从医学角度来看,视力低于0.05即可定性为失明)。
“通过治疗有没有可能恢复?”面对家长的询问,邓燕答道:“这是不可逆的,即便戴上眼镜也不可能恢复。”
后来,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丁小燕教授也告知孩子家长,其一个月就接到了8起“拿激光笔当玩具烧伤儿童眼睛”的案例,在江西乃至全国类似案例时有发生。
激光在眼部组织产生的损伤生物效应有光电离效应、光热效应和光化学效应。人的眼睛就像一个透镜,激光的平行光束经过眼睛时,透镜聚焦以后会落到视网膜上,这就相当于收集到的光线能量密度增加了几十倍,当这种能量密度足够强时,可以直接把视网膜烧穿。现实情况下,这种伤害往往是永久性的,不可逆转。
我省多方力量积极奔走呼吁
省消保委:逾三成消费者不知激光笔危害
当得知激光笔可以把儿童视网膜烧穿,且这种伤害是永久性的、不可逆转时,公益爱心人士李凌很震惊。为此,李凌四处奔走,并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消保委等进行谏言。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行动,一边协调省消保委开展《激光笔安全消费专项调查》,用调查数据提醒家长,激光笔不是玩具,切勿为儿童购买,对其产生的危害要引起高度警惕;一边联合省教育厅等单位发出《致中小学生、幼儿家长的一封“加急”信》并通过全省主流媒体转发,以防止意外发生。
很快,省消保委在全省范围内,从走访摸底、开展问卷调查、请教激光专家等多方面入手,迅速形成了一份《激光笔安全消费专项调查报告》。
本次调查一共走访了全省11个设区市381家学校周边商店以及部分商超,其中学校周边商店263个、商超118个。
接受调查的人群中,有34%的人用过激光笔,8%的人给14岁以下未成年人买过激光笔;在受访人群中,完全不了解激光笔危害的超过三成,超过一半的人一般了解激光笔的危害,仅有16%的人对激光笔的危害非常了解。在受访人群中,33%的消费者在使用前不会阅读产品说明书,40%的消费者会大致浏览,仅27%的消费者会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了解产品适用范围。数据表明,许多消费者对激光笔可能产生的危害没有足够重视,仍有部分消费者将激光笔作为玩具给未成年人玩耍。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动制定强制性国标
“纵观全球不少国家和地区,均依法严格规范激光笔销售,但在我国尚属立法空白。”在查阅相关资料后,沃通律师事务所律师程锋表示,澳大利亚政府在法律上明确将超过一定功率的激光笔列为武器,并要求持有者必须获得政府发牌;新加坡政府要求持有超过一定功率的激光笔人士,需要向政府申领许可证;英国则于2018年7月10日起启用《滥用激光法》,对用激光束照射飞行器、车辆或船只者处以最高5年监禁或“不设限”罚款,或监禁加罚款。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起草了一份《关于制定“激光笔”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建议》。其中指出,由于我国没有生产激光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导致全国激光笔生产企业标准不一,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小孩伤眼事故时有发生。
为此,建议根据激光笔使用范围分类制定科学合理的指标,特别是光照强度或功率等对眼睛有影响的重要指标,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同时,要求生产厂商和销售经营者履行危害告知义务,必须在标准中明确,此类产品上须用明显字体标明可能造成何种危害的警示标识。最后,将激光笔列入强制性认证范围,不符合强制性认证的产品不得生产销售,从而规范行业健康发展。
人大代表:应让使用者清晰了解产品潜在危害
在2021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南昌市青山湖区湖坊镇进顺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罗来昌建议,要加强规范激光笔管理。
在接受江南都市报记者采访时,罗来昌说,看到媒体报道小孩被激光笔灼伤眼睛的案例后,他感到非常痛心,仔细了解后才发现激光笔类产品并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
他在走访时还发现,校园周边文具商店在售的激光笔中,不乏“三无”产品,既没有外包装,也没有中文安全提示和警告。
对此,罗来昌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应以中小学校周边市场为重点检查区域和场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检查激光笔、激光玩具的标签、执行标准、警示标识是否齐全,查处“三无”产品、超标产品等不合格产品,以及违规将激光笔作为儿童玩具进行销售等违法经营行为。
罗来昌还建议,要求企业在激光产品包装上设置更加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语,让使用者能更加清晰了解激光产品的潜在危害性。同时,开展激光类产品安全相关标准制修订,明确激光笔的使用属性,确定其销售渠道;立足江西,可考虑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先行出台激光笔持证销售或限制销售管理办法等措施,杜绝激光笔向校园、向未成年人兜售,从源头上杜绝激光笔危害未成年人等。
强制性国家标准通过技术审查
全国光辐射安全和激光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姜东升表示,2021年2月2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部门向该委员会转发了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的《关于制定激光笔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请示》。
经反复研究,2022年12月13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了单独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消费类激光指示器光辐射安全要求》计划,由工信部提出,由全国光辐射安全和激光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具体制定。
此次在吉安市召开全体委员技术审查会,有来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信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全国光辐射安全和激光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的领导及专家参加。会议通过了《消费类激光指示器产品光辐射安全要求》技术审查,标志着该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工作迈出了至关重要的一步,该委员会将在8月上报标准报批稿至工信部和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该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也有望年内正式出台。
据了解,本强制性标准提案将限定消费类激光指示器的最大输出功率值,提出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强的激光产品波长范围,全面规范消费类激光指示器产品的生产、销售、检测和使用,对减少此类产品引起的人眼损伤事故将具有重大意义。
文/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卢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