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政协机关原四级调研员、县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北荣被“双开”

石城县政协机关原四级调研员、县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北荣被“双开”

石城县政协机关原四级调研员、县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北荣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中共石城县委批准,石城县纪委县监委对石城县政协机关原四级调研员、县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北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北荣身为党员干部,初心不正,毫无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私欲膨胀,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漠视群众利益,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摊派费用;弄权妄为,违规干预执法活动,违规插手建设工程项目;私德不修,逾越道德底线;权力观、价值观严重扭曲,以权谋私,侵吞公共财产;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验收、款项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杨北荣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石城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石城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杨北荣开除党籍处分;由石城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杨北荣,男,汉族,1968年10月出生,江西宁都人,大学本科学历,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石城县原小别乡、原长天乡、大由乡、琴江镇、丰山乡、县农业农村局、县政协机关等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