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辖区共享单车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7月15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走访在城区投放共享电动车的“小狐狸”企业,与运营企业负责人面对面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并通报共享单车存在问题。


走访期间,二大队副大队长王浩明、石岭中队指导员邹欣成、鱼山中队中队长杨南明就共享单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和共享单车投放以来市民反映出现的随意横穿马路、危险骑行、逆行、超员、使用后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就共享单车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企业负责人进行讨论。交警大队结合共享单车潜在的交通安全问题,要求各运营企业采取有力措施,从管理和技术方面加强共享单车的管理,尽快进行有效、及时的整改。

同时,结合道路交通安全“夏季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及“拆棚戴盔”要求,王浩明指出了共享单车配置安全头盔不全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一要共享单车企业负责人提高思想认识,确实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履行好企业主体责任, 确保每辆共享单车都配备有安全头盔,登记车牌,对单车上破损或缺失的要及时巡查更换,建议公司及时更新系统, 公司app对头盔锁要有系统使用规定,骑行使用共享单车人要正确摆放归还头盔,防止头盔内污损乘客不愿使用的矛盾;二要借助网络平台,实行扫码“温馨提示”功能,解决驾驶人不戴安全头盔、车辆乱停乱放、多人骑行、未成年人骑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增加运营维护人员和调度车辆,加强巡查密度,及时将违规停放车辆摆放有序;三要强化交通安全宣传,积极配合交管部门加强对电动车驾驶人教育宣传,提高安全意识,有效杜绝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共享单车企业负责人表示,坚决服从管理,将积极配合交警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履行企业主体职责,切实消除共享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共同打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文章来源:景德镇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