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江西法院
只要花钱拍摄“模卡”
未来就能成为高薪模特
你心动了吗?
案情回顾
被告人黎某伙同被告人黄某、廖某、蒋某、李某多次以模特经纪公司的名义在网络招聘软件上发布招聘模特信息,以拍摄“模卡”(写真照片)费、推广费等名义向被害人收取费用,并承诺交费后公司将帮其承接广告。
黎某等人虚构商业广告订单并安排被害人进行拍摄,向被害人支付少量报酬,营造出被害人所拍照片被商家采用的假象。经查明,黎某等人收取八名被害人共计12万余元,支付报酬3千余元。
法院审理
南昌高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黎某、廖某、黄某、蒋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126293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判处五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三年八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广大求职者一定要提高警惕
注意辨别招聘信息
凡是在入职前以各种名目收取费用的
都要增强防范意识
如遇强制缴纳
及时报警处理
来源:综合南昌高新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