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清廉泰和
关于我县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端午节将至,为常态长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县住建局村镇建设股原股长夏得京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问题。2022年3月和5月,时任县住建局村镇建设股股长夏得京在为企业办理项目资金拨付审批过程中,采取故意拖延的方式先后两次收受企业主所送价值共计2000元的香烟。2024年4月,夏得京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2.县教育考试中心八级职员刘贤渭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安排问题。2019年,时任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刘贤渭先后两次违规接受县教体系统学生学习用品供应商安排的旅游,其个人共计花费8000元左右。2023年12月,刘贤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马市镇蜀口村虚套资金滥发补助及违规用餐问题。2018年1月至2020年3月,蜀口村通过虚列误工工资、虚报广告费等方式套取资金211890元,其中16530元用于违规给村两委干部发放误工工资,剩余195360元用于支付该村在经营性餐馆用餐费用。对此,时任蜀口村党总支书记钟金咸负主要领导责任,时任蜀口村党总支委员、报账员欧阳崇领负直接责任。此外,欧阳崇领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24年3月,钟金咸、欧阳崇领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冠朝镇儒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肖信荣违规发放和领取误工工资问题。2017年至2018年,肖信荣违规给已正常领取工资报酬的儒社村两委干部发放参会误工工资2040元,其本人从中领取800元。2024年5月,肖信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问题,有的在为企业办事过程中吃拿卡要,有的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安排,有的虚套资金滥发补助和违规吃喝,有的巧立名目乱发工资。这些问题暴露出在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心存侥幸、顶风违纪。
节日期间往往“四风”问题易发多发,必须守住节点、串点成线、久久为功。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时刻紧绷纪律规矩之弦,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各级党组织要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从严从实抓好党纪学习教育,持续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严的态度亮出来、严的标准立起来、严的纪律执行起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提醒、及早惩戒、防微杜渐。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结合正在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对违反党规党纪特别是涉及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要紧盯违规收送茅台酒等高档烟酒礼品、违规吃喝等作风顽疾,强化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要健全风腐同查同治工作机制,既“由风查腐”又“由腐纠风”,以正风肃纪新成效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泰和篇章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