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县征集黑恶痞霸及其背后“保护伞”线索 最高奖励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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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县征集黑恶痞霸及其背后“保护伞”线索 最高奖励5万元

来源:莲花发布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推动整治“村霸”等黑恶势力欺压群众、把持基层政权以及重点领域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问题,严查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现向全社会集中征集“村霸”乡痞、宗族恶势力等黑恶痞霸违法犯罪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重点

1.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痞”;

2.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渗透农村基层组织、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3.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过程中组织策划、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4.在农村、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5.盘踞在商贸集市、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零售、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暴力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类黑恶势力;

6.在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强行供应砂石、建材,强装强卸、随意殴打、威胁商户及业主的“砂霸”“水泥霸”类黑恶势力;

7.在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控制运营路线、强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路霸”“货霸”类黑恶势力;

8.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的黑恶势力;

9.以网上网下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10.有关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村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涉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可包括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等有关违法犯罪的具体内容,物证书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

(二)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

三、举报奖励及举报人保护

(一)对于举报黑恶违法犯罪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按照相关规定给予500至50000元奖励。

(二)对提供犯罪线索的举报人,线索受理机关将对其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人身安全。凡对举报人、控告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四、举报方式

1.莲花县扫黑办

举报电话:0799-7219969

举报邮箱:lhzfw1225@163.com

2.莲花县纪委县监委

举报电话:0799-12388

举报网址:http://jiangxi.12388.gov.cn/pingxiangshi/

3.莲花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0799-7223312

举报邮箱:lhxjxjdd@126.com

4.莲花县法院

举报电话:0791-7229859

举报邮箱:lhfy2021@163.com

5.莲花县检察院

举报电话:0799-7222000

书信举报:(信件邮寄地址)莲花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邮编:337100

莲花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莲花县公安局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