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界
金融界2024年5月11日消息,宜春市新康府学校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被宜春市袁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人民币23万3000零48元4角5分整(233048.45)。
据公告内容,宜春市新康府学校建设的“新康府学校综合楼及食堂”项目未按规划审批施工图纸施工,位置偏移的违法行为一案,被罚款人民币23万3000零48元4角5分整(233048.45)。
宜春市新康府学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构成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的违规行为。罚款人民币23万3000零48元4角5分整(23304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