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上线”办理固定电话和宽带,致江西14人被骗13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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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上线”办理固定电话和宽带,致江西14人被骗133万余元

来源:晚间800

没有直接参与上游的

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就认为自己没有犯罪?

案情回顾

2023年9月初,被告人郭某通过网络认识了“上线”,“上线”告知郭某只需要带上某网络服务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公章去通讯公司办理固定电话以及宽带,查询萍乡地区的公司是否有偷税漏税情况,然后用其办理的固定电话敲诈上述公司的钱财,就可以获取2-3千元/天的报酬。后郭某伙同他人在某通讯公司办理了数十台固定电话和宽带供“上线”使用,致使14人被诈骗133万余元。

2023年9月27日,被告人郭某向公安机关自动投案,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法院审理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通讯传输等支持,致使多人被电信诈骗133万余元,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告人郭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

根据被告人郭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电信诈骗花样多

千万不要贪小利

莫让自己成为

犯罪分子的“帮凶”

综合安源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