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州任命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吉州任命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吉州区

吉安市吉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7日决定:

接受龙裕明辞去吉州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吉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任命:

龙小毛为吉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代理吉州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吉州区人民法院代院长

吉州区人民法院代院长

龙小毛,男,汉族,1968年2月生,大学,中共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