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江南都市报
本报讯 伦艺菲、全媒体记者高译丹报道:雨天在路上行走,被过路车辆溅了一身水,遇到这种事只能自认倒霉?4月2日,记者从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直属二大队信息化警务中心获悉,这两天该大队共接到10起市民报警,举报此类交通违法行为,辖区交警将对情节严重者处以150元的罚款。
据了解,该大队今年已接到此类案件约30起,事发情况大多为雨天路面湿滑,机动车驾驶人未及时关注到路面积水情况,不减速慢行,将水溅至骑乘非机动车的市民或行人身上。
交管部门提醒,如市民遇到类似情况可拨打110报警投诉,之后属地交管部门工作人员会搜集涉事车辆的相关违法证据,在确定违法事实后对当事双方进行调解,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涉事驾驶员处以批评教育或罚款15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