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本报讯 兰春、全媒体记者卢勇报道:3月25日,记者获悉,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外公布了一起未经批准非法占地案件信息,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被罚145万余元。
据了解,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在未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红谷滩区生米街道长岗村占地4082.29平方米(耕地784.1平方米,林地2298.83平方米,其他农用地999.36平方米)动工建设昌樟高速改扩建二期项目。
项目于2023年7月开始动工建设,根据南昌市土地测绘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测量资料显示,在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内已建成1栋两层活动板房、2栋一层活动板房和1栋一层钢架结构工厂,建筑物占地总面积1514.78平方米,另有硬化场地815.68平方米和平整场地623.01平方米;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内建有65.47平方米硬化场地和1063.35平方米平整场地。
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对江西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至长岗村;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恢复原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其他设施(硬化场地);处罚款14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