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宜春日报
“老头乐”的外形酷似小汽车
不要上牌、不要驾照,可以“逍遥法外”?
近日
在上高县发生一起案例
告诉群众真相
与电动车相撞
“老头乐”逃离现场
1月31日20时25分,在320国道上高县高新园区黄金堆工业区黄金南北大道路口,一辆两轮电动车与一辆小车发生相撞,造成两轮电动车驾驶员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小车驾驶员逃离了现场。接警后,上高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泗溪中队民警彭小飞迅速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勘察,并及时通知120救护车救治伤员。由于现场光线不佳,根据伤者描述,撞他的是一辆无牌四轮车,其他信息并不清楚。随后,民警调取了沿路的监控录像,但画面也比较模糊。经过民警不懈努力,终于锁定了肇事逃逸车主胡某根的身份信息,肇事车辆是一辆无牌低速电动四轮车(俗称“老头乐”)。

依法传唤受处罚
2月2日,民警依法传唤胡某根到交警中队接受调查。经查,事发当晚,胡某根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无牌低速电动四轮车(经第三方司法检测机构鉴定属于机动车)回家。经过事发地路口左转弯时,胡某根没有注意到前方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相撞,且事后逃离现场企图逃避责任。
最终,民警依法对胡某根肇事逃逸、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温馨提示
交警提示:切勿轻信老年代步车“不用挂牌照、不用考驾照”的虚假宣传,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