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整治!南昌曝光一批酒驾“红脸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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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整治!南昌曝光一批酒驾“红脸司机”

来源:南昌晚报

春节期间

走亲访友、聚会吃饭

免不了要推杯换盏、小酌几杯

叙叙旧 唠唠嗑

但是

各位“海量酒神”

请注意!!!

为减少涉酒交通事故的发生

南昌交警持续开展酒醉驾集中整治

严厉打击涉酒类交通违法行为

酒驾醉驾,害人害己

今天,南昌交警

曝光了一批酒驾的“红脸司机”

希望这次的“脸红”从此远离酒醉驾

案例一

2月19日01时17分许,万*驾驶车牌为赣ML3222普通小型客车在八一大道被西湖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现场检测,酒精含量为10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案例二

2月19日00时54分,刘*勇驾驶赣AJ2G58小型客车在孺子东路被西湖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现场检测,酒精含量为7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案例三

2月19日21时46分,刘*忠驾驶赣A07T95小型客车在抚河北路被西湖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现场检测,酒精含量为2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酒后驾驶

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

更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漠视

拒绝酒驾,才能“久”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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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驾驶标准: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是不超过80mg/100ml。一般情况下,成年男性饮用一瓶普通啤酒之后,血液内酒精浓度就可以达到20mg/100ml;

醉酒酒驾驶标准: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以上。一般情况下,饮用2-3瓶啤酒后,血液内酒精浓度就可以到达80mg/100ml。

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罚标准:将被拘留15日,罚款五千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之内不得重新领取。

醉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罚标准:将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之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再次驾驶营运车辆。

饮酒驾驶处罚标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记十二分,驾照暂扣六个月,并处罚款。也就是说,在这六个月内,是不能够开车的。

醉酒驾驶处罚标准:醉酒驾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会吊销驾驶证,五年之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酒后肇事处罚标准:如果驾驶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除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之外,公安部门还将吊销驾驶员的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领取。(切记驾照暂扣或无证时别开车!天网探头可不是摆设,不要在法律面前耍小聪明!)

酒驾、醉驾

既是对自身安全的忽视

也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

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

请自觉抵制

主动劝阻酒驾、醉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