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奇信集团多名高管因财务造假收到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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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奇信集团多名高管因财务造假收到警示函

2024年02月19日,江西证监局公告,对江西奇信集团(以下简称奇信股份)的林长逵、叶又升、赵保卿等多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据查,奇信股份于2012年至2019年连续多年财务造假,存在《招股说明书》虚假记载、上市后定期报告虚假记载、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等行为,违反了相关证券法规定。在此期间,林长逵、叶又升、赵保卿分别作为奇信股份时任副董事长、时任董事、时任独立董事,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应对奇信股份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如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