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完成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机构组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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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完成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机构组建工作

近日,记者从省文旅厅获悉: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和国务院召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江西迅速行动,狠抓落实,省、市、县(区)三级同频共振,全省文化旅游(文物)系统积极履行部门职责,主动对接,紧盯春节前完成机构组建的目标任务,大力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机构组建工作。

▲我省持续召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推进会。摄影 | 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钟秋兰

截至2月9日,全省11个设区市100个县(市、区)已全部完成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实现省、市、县(区)三级全覆盖。市县(区)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参照国家和江西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工作架构,领导小组实行双组长制,坚持党政同责,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等相关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审定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动员部署普查工作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文广新旅局(文物局),并结合实际成立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专班,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做好资料汇总、数据处理、审核上报、信息报送等工作。(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钟秋兰)

来源:江西日报-江西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