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信息披露违规等 江西国泰集团收警示函
江西
江西 > 产经 > 正文

涉嫌信息披露违规等 江西国泰集团收警示函

证券之星消息,2月7日国泰集团公开信息显示,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一)未恰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太格时代部分项目于2022年确认收入、结转成本,但相关项目存货账面余额于2020年末及2021年末超过合同价格,公司未对相关存货计提跌价准备,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的规定。2020年、2021年太格时代应计提未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178.51万元、14.61万元。(二)成本未归属于恰当期间太格时代将部分项目发生于2021年的成本费用结转计入2022年度的主营业务成本,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九条、《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六条的规定,涉及金额为74.18万元。(三)会计调整不规范太格时代个别项目以前年度会计处理错误,通过调增2022年主营业务成本的方式予以解决,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涉及金额为115.02万元。

处罚决定如下: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