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都市圈构建“1小时交通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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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都市圈构建“1小时交通圈”

来源:南昌晚报

我省将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加快完善优化城镇空间布局,提升城镇空间质量和城镇功能品质。江西省政府近期印发的《江西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中提出,我省将以都市圈、城镇群作为主体形态,构建“一圈两带四群”的城镇开发格局,形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工、功能互补、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

加强丰城、樟树、高安、永修

与南昌中心城区一体化发展

优化完善城镇体系结构方面,我省提出,构建“一主一副、三重多点”城镇中心体系结构。推动南昌市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能级,强化省会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加快建设现代化都市圈,成为具有全国重要影响力的综合交通枢纽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金融中心、先进制造业和高品质服务业集聚发展中心。

推进赣州市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带动赣南地区振兴发展,加快建设以赣州中心城区为核心的城镇群。支持九江高标准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推动上饶市、宜春市建设重要区域性中心城市,强化区域综合服务功能,提高人口和新兴产业集聚能力,形成3个对接长三角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区域中心城市。推动景德镇、萍乡、新余、鹰潭、吉安、抚州等设区市提升地区服务能力,培育特色产业功能。

支撑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差异化引导小城镇规划。加强南昌周边丰城、樟树、高安、永修等县(市)与南昌中心城区的一体化发展,推动“市县同城”的县域中心城市与设区市中心城区融合发展,支持共青城-德安、修水、鄱阳、瑞金、樟树、丰城、高安、龙南、南城等重点县(市)承担部分地区服务功能,鼓励位于沪昆、京九、向莆等主要交通走廊沿线和主体功能区属于城市化地区的县(市)域中心城市加快发展,支持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旅游特色突出地区的县(市)域中心城市特色化发展。推进南昌县、奉新县和吉安县开展国家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

优化城镇规模体系结构,引导城镇人口合理、有序聚集。重点提升设区市中心城区人口集聚能力,推动县域中心城市城区人口稳定增长,适当提升建制镇镇区人口规模。引导人口增长缓慢和流失的城镇空间紧凑布局。

培育做强南昌都市圈

我省提出,培育做强南昌都市圈。推动都市圈形成以南昌为中心的圈层式、网络化城镇空间格局。推进南昌中心城区与南昌县城、赣江新区的城镇空间一体化规划建设,建设都市圈中心城市,增强高端服务和科教创新功能。加快赣江新区、南昌空港新城、南昌向塘国际陆港新城、南昌高铁东站新城、南昌未来科学城、九江九望新城等功能片区建设。

构建南昌都市圈“一小时”交通圈。规划以南昌市为核心的“一环七射两联通”城际铁路网。优先利用昌九城际铁路、昌福铁路、沪昆高铁、昌赣高铁、昌景黄高铁开行城际列车。规划预留以南昌市区为中心,放射布局的市域(郊)铁路通道。

建立区域统筹的都市圈土地要素配置机制。加强对都市圈重大基础设施、创新产业项目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支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动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都市圈内统筹调剂使用,加强跨区域补充耕地统筹调剂管理。

强化南昌科技创新中心地位

我省提出,构建集约高效的产业空间,加快形成“一核三区四带”的产业空间格局。强化南昌都市圈全省产业增长核心区地位,重点加强南昌及赣江新区的先进制造和科技研发、商务会展、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功能,推动九江打造万亿临港产业带,推动抚州建设承接东部沿海产业转移示范区,培育丰樟高等多个先进制造业功能组团。加快赣中南产业振兴发展区、赣东北产业开发合作区、赣西产业转型升级区3个产业集聚区产业升级发展,建设优势产业基地。建设沪昆、京九、向莆(昌抚)、渝长厦4条产业经济发展带。以走廊地区的省级以上开发区为重点,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转移承接产业平台、区域性物流园区和农产品深加工基地等产业发展平台的空间保障。

我省将加强开发区空间整合和保障。以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为主体,加快开发区整合优化,优化开发区空间布局。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外零散、低效工业用地减量腾退,腾退指标专项保障省级以上开发区新增用地需求。在开发区调区扩区范围内集中布局补充工业用地。加强对开发区产业用地比例的考核,为实体经济和先进制造业发展预留充足空间。深化产城融合,引导开发区与相邻城镇的协调发展,推动开发区与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的协调共享,在符合环境健康要求前提下,推进开发区用地功能混合,加强对小微企业和新兴产业空间保障。

积极拓展创新空间,强化南昌的科技创新中心地位,加快吸引区域创新要素集聚,提升科教资源优势和产业研发能力。推进鄱阳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支持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重点开发区提升创新能力。加强对国家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研发平台、高等院校、重点产业创新平台的空间保障,统筹周边用地规划,培育形成科技创新功能区。加快推进创业园、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建设老年、儿童友好型城市

我省提出,营造宜居安全的生活空间。建立与常住人口挂钩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机制,根据常住人口多层次多样化的公共服务需求,加强保障各类公共服务用地供给。突出功能复合和职住平衡,合理布局教育、医疗、文化、养老、托幼、体育健身、社区商业、邮政快递等服务设施。

建设老年、儿童友好型城市。加强各级城镇面向老年、儿童需求的空间改造和服务设施用地保障,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鼓励利用低效土地和房屋安排养老、托幼服务设施。因地制宜构建城乡生活圈提高教育、医疗、养老、托幼等公共服务设施的便利性和可达性。

优化城镇周边生态空间布局,构建多层次绿色空间体系。依托城镇周边山水生态资源,统筹城镇开发边界内外生态空间布局,优化蓝绿空间网络,促进生态空间与生活、生产空间融合。加强城镇绿色开放空间用地保障,优化城镇绿地布局,完善公园体系,科学统筹绿道规划建设,形成便利可达、互通共享、多样美丽的绿色游憩空间网络。

加强住房用地保障,促进职住平衡。坚持“以人定房、以房定地”的原则,对接群众刚性和改善性居住需求以及相应的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及其用地需求,科学合理确定新增城镇建设用地中住宅用地供应比例和住宅用地中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比例。在编制年度住宅用地计划时,支持建设保障性住房。

加强韧性安全城市建设。依托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馆)、操场、人防疏散场所等设施,合理布局区域应急避难场所。规划百万人口以上城市和灾害多发城镇,结合留白用地布局安全应急设施用地,预留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接入条件。以干线公路网和城市干道网为主,协同航空、铁路系统,规划预留区域及城市疏散救援通道系统。增强交通、供水、能源、通信等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保障能力。结合地下空间资源统筹优化人防工程布局,加强空间保障。合理预留消防站、消防训练基地用地。定期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评估。禁止在居民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单位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

洪观新闻·南昌晚报记者 吴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