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已划定

萍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已划定

关于2024年春节、元宵节期间

禁燃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2024年春节、元宵节即将来临,根据有关规定,我市将继续在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自施行《萍乡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以来,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积极拥护和大力支持,禁燃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因燃放烟花爆竹而产生的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明显减少。为进一步巩固禁燃成果,共同维护美好家园,让萍乡的天空更蔚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城区更宁静,为此,我们倡议:

一、遵规守法,从自身做起。以身作则,自觉遵守我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主动维护城市安宁的生活环境,不违规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不违规运输、储存、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争做文明市民、守法公民,以自己的文明行为影响和带动他人。

二、倡导新风,从现在做起。进入新时代,要崇尚新风尚,对违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并坚决制止。以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等更安全、环保、健康的方式,代替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大力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

三、宣传劝导,从身边做起。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禁燃”法规的行为,主动劝阻,积极举报,共同保护环境。

萍乡,我们共同的美好家园,需要每一位市民来共同呵护、人人参与,我们倡导全体市民积极行动,爱护环境,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平安,让我们的生活更加舒适,让我们的城市更加文明。

附: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示意图,其它县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见其相关通告。

萍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已划定

萍乡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

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4日

来源:萍乡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