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新余公安
1月29日
魁星路社区干部在社区进行走访时
发现刘某某在一居民家内
违规动火焊接雨棚

(社区干部手机拍摄的视频)
随后
社区干部将此情况
反映给渝水分局抱石路派出所
民警口头传唤刘某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
违法行为人刘某某在
明知动火焊接前需要办理相关手续
仍然抱有侥幸心理
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
在居民区内进行违规动火
目前
违法行为人刘某某
被依法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为什么电焊作业一定要持证上岗?”
“为什么这些人会被拘留?”
相信很多人都带有这样的疑问
这是有法律依据的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什么是动火作业?
作业人员需要持有哪些证件?
知识科普
动火作业是指:能直接或者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和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施工单位必须使用经国家正式培训考试合格的动火操作人员,并且焊割的作业项目要与其取得的特殊工种操作证中具备的资格证相符。
避免火灾发生
杜绝火灾隐患
要从源头做好防范
★ 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
严格施工场所的安全管理,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人员分工职责明确,加强对进场施工操作人员的审查,在安全措施上严格把好关。
★ 营业场所严禁焊接作业
正在营业、使用的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砂轮切割、油漆等具有火灾危险的施工、维修作业。
★ 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施工单位必须使用经国家正式培训考试合格的动火操作人员,并且焊割的作业项目要与其取得的特殊工种操作证中具备的资格证相符。
★ 作业前清理可燃物
作业前,应把周围的可燃物移至安全地点,如无法移动可用不燃材料盖封。
★ 作业时配备灭火器材
进行现场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配备灭火器材,并应设置动火监护人。
★ 作业结束彻底消除火种
施工作业结束后要立即消除火种,彻底清理工作现场,并进行一段时间的监护,没有问题再离开现场,做到不留隐患。
安全重于泰山
任何生产活动
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警方在此提醒
谨记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向违规动火作业坚决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