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日报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朱华 通讯员熊飞云)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的重大决策部署,日前,省纪委省监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首次联合发布4起行贿犯罪典型案例。
行贿人“围猎”,是政治生态的重要“污染源”。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相继对惩治行贿行为作出部署。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聚焦多次行贿、巨额行贿、向多人行贿、严重危害一方政治生态的行贿问题,其中既有拒不配合组织调查、有着“硬骨头”之称的“老运动员”,又有看似认错悔错态度较好但屡教不改、“总是拉干部下水”的行贿人。
何某某在代办异地人员养老保险业务时,35次行贿市社保局工作人员,造成国家社保资金损失;胡某某作为党员领导干部,通过向他人行贿,谋求职务晋升提拔……此次案例发布充分释放严查严惩重点领域行贿问题的强烈信号,既以正视听、以儆效尤,形成强烈震慑,又督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不动摇,持续加大惩治行贿力度。
在贯彻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工作实践中,我省通过精准把握政策策略和法律适用,有效实现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以发布的胡某某行贿案为例,案例精准揭示以人情往来为表象的行贿问题本质,厘清罪与非罪的界限。而在何某某行贿案中,则针对行贿人相关合法经营项目遇到困难的情况,依法协调解决合法诉求,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同时,对发现的行业乱象,明确开展系统施治的思路举措,确保不让查办案件的成本和代价白付。“这些经验总结,对指导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办案‘力度’与关怀‘温度’并重,具有重要意义。”省纪委省监委案件审理室相关负责人表示。
行贿不查、受贿不止。下一步,我省将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不动摇,不断提高打击行贿问题的精准性、有效性,加大对行贿不当得利的追缴,切实提高行贿成本,打消行贿人“一本万利”的投机和侥幸心理,持续放大治理行贿综合效应,推动对腐败问题的标本兼治、系统施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