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天天鹰潭
关于鹰潭市龙虎山景区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有关人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第一次资金清退公告
为做好鹰潭市龙虎山景区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有关人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第一次资金清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退对象
已领取《资金登记回执》并提供领款账户信息,符合条件确认无误的出资人。
二、清退金额
本次清退金额共计人民币11906208元。
三、清退比例
根据清退金额除以受损金额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出资人具体清退金额:(出资总额-已返还金额)×清退比例。
出资人出资总额、已返还金额以《资金登记回执》中的信息为准。
四、清退时间及方式
2024年1月29日开始分批发放清退款项。清退款项发放方式为银行汇款,发放至出资人提供的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中。
五、特别提示
1.本次为此案第一次资金清退,后续资金将根据案件办理、执行进展及时清退。
2.未领取《资金登记回执》的,不参与本次清退。
3.本次款项清退不收取任何费用,本公告以龙虎山景区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刊登内容为准,请各出资人注意甄别,无论任何人以政府、法院、公安、检察院或其他机关名义以任何理由要求汇款或索要账号密码的,请不要听信,不要转账汇款,防止上当受骗,并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4.存在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清退工作,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5.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可向龙虎山景区金融工作办公室或鹰潭农商银行龙虎山支行电话咨询(龙虎山景区金融办电话:0701—6656033;鹰潭农商银行龙虎山支行电话:0701—6656088)。
特此公告。
龙虎山景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