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文曦
“统计表决结果,通过!”2023年11月3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江西省鄱阳湖总磷污染防治条例》。这是全国首部着眼湖泊总磷污染防治的省级地方性法规,也是唯一一部就一个湖泊单一污染因子防治制定的条例。这一年,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聚焦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加强生态环境制度设计,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出台了一系列生态环境类法规,走在全国前列。
民主凝聚人心,法治护航发展。刚刚过去的一年,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共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24件(其中一揽子修改13件),批准设区的市法规和决定20件,对120余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性审查,立法工作取得新成效。
近年来,大数据在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引领社会管理变革、加速企业技术创新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省人大常委会制定《江西省数据应用条例》,着力破除部门间数据壁垒,促进数据要素流动,最大程度推进数据应用,促进我省数字经济发展。去年,涉及经济发展类法规审议项目,还有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和修改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省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省测绘管理条例等。一项项法规见证了省人大常委会助力改革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凝聚着省人大常委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智慧和力量。
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制定《江西省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条例》,将国家和省委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决策部署、文件精神提炼上升为法规制度,推动解决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中的痛点、堵点问题;围绕粮食安全生产流通,制定《江西省粮食流通条例》,以法规制度促进粮食产业经济健康发展;全面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制定《江西省全民健身条例》,以法治方式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聚焦民生“关键小事”,从人民群众的关切处开展立法工作,修改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条例等。生动的立法实践,有效破解了民生难题,提高了人民生活品质。
开门立法,问计于民一直“在路上”。省人大常委会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强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平台搭建,所有法规草案一审后按规定在省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公开并向社会征集意见;重新遴选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35家基层立法联系点,及时修改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有效丰富立法联系基层人民群众形式,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完成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新一届35名立法顾问的遴选聘任工作,邀请专家学者参加立法论证会、座谈会,让百姓的心声更快、更准地体现在立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