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全媒体记者郑周贇报道:记者从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为进一步提升优化南昌市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根据南昌市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有关要求,决定调整南昌市(不含安义县、进贤县)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南昌市(不含安义县、进贤县)非居民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调整为4.43元/立方米(含税)。各燃气经营企业可根据用户用气的实际情况,在上述价格的基础上进行下浮,幅度不限。
此外记者还获悉,2023年12月29日,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通知,调整了南昌市安义县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3.86元/立方米(含税)。燃气经营企业可根据用户用气的实际情况,在上述价格的基础上进行下浮,幅度不限。
上述价格执行期均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如遇国家政策或上游供气价格发生变动,则仍按联动机制进行调整。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求,燃气经营企业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自觉接受用户监督和有关部门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