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鹰潭发布
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6号)
贵溪市人大常委会补选刘鲧华、江东华、花巍、李霞、余威、兰跃文、徐晓标、裴新福、汪建兵、李根水、汪样德、李斐、杨健为鹰潭市十届人大代表;余江区人大常委会补选冯玮、江东生、吴松发、鲁兵海、胡娟娟、唐仙琪为鹰潭市十届人大代表;月湖区人大常委会补选江波、严带兵、李立敏、黄光亚为鹰潭市十届人大代表。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上述23人的代表资格有效。
贵溪市选出的刘炳根、刘新民、秦欣霞、吴疆涛、李千发、李赟超、罗誉、汪胜忠、陈志龙、闵科水、毛小锋、方海兵、余勇,余江区选出的罗燕霞、危有文、王海文、管天国、陈根义、周娅,月湖区选出的李剑峰,均因工作变动,辞去了鹰潭市十届人大代表职务。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上述20人的代表资格终止。
月湖区选出的王亚青,驻鹰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选出的汪东剑,因工作变动调离鹰潭,上述2人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应有代表281名,现在实有代表272名。
现予公告。
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2月28日
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7号)
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任命:
李立敏为鹰潭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免去:
杨毅的鹰潭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2月28日
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8号)
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任命:
刘赛连为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丁阳为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
吴全明为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汪朝晖的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2月28日
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9号)
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免去刘方良的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2月28日
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列席人员范围
(2023年12月28日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列席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人员范围为:
一、不是市十届人大代表、十届市政协委员的鹰潭市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省十四届人大代表。
二、不是市十届人大代表、十届市政协委员的市委、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
三、不是市十届人大代表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县级以上干部。
四、不是市十届人大代表、十届市政协委员的市委各部门,市直、驻市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同志。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市领导兼任的,由分管日常工作的副职领导参会。单位党政正职分设的,由行政主要负责同志参会。
五、不是市十届人大代表、十届市政协委员的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区(市)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六、十届市政协委员。
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吕文杰等辞去有关职务请求的
决定
(2023年12月28日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吕文杰辞去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林伏昌辞去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陈鑫英辞去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鹰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