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吉安公安
当前
随着社会诚信体系越来越完善
电话、微信等非接触式订单
因其方便、快捷受到许多商家的青睐
但稍有不慎
也会给居心叵测之人
留下可乘之机
▲戴某与彭某的聊天记录,其对彭某谎称自己姓王。
今年10月份
戴某了解到福建省南平市某造纸厂
急需购入一批竹浆用于造纸
便主动找到造纸厂老板王某
谎称自己名叫“彭某”
是永丰某竹浆厂的老板
可以为其提供竹浆
双方当即约定好价格、供货时间
几天后
戴某伪装成造纸厂老板“王某”
通过电话联系
永丰县某竹浆厂老板彭某
表示想要购买一批竹浆用于造纸
双方便谈好了货价
彭某收到一批大单
此时正欣喜不已
但二人“素未谋面”
其也有所怀疑
后经多方打听得知
南平市某造纸厂真实存在
且该厂老板确实姓王
彭某便按约定发货到该厂家
▲彭某要求戴某结清货款,但对方总以各种理由推脱。
事后
彭某找伪装成“王某”的戴某结货款
但戴某总以各种理由推脱
最后干脆不接电话
并把彭某的微信拉黑
彭某只好亲自找到该造纸厂厂家
而该厂家真老板王某表示
其收到全部货物之后
就已将货款结清给
自己所认识的老板“彭某”
并出示全部付款记录
▲王某所付货款28600元。
彭某与王某一番核对后
才知晓自己被所谓的“买卖家”骗了
此时戴某玩起了失踪
无奈之下
彭某只能报警求助
▲戴某与彭某的聊天记录,戴某拒接电话。
永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警后
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展开调查
很快锁定了嫌犯戴某的活动轨迹
并于12月14日将其抓获归案
▲戴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经讯问
戴某对自己同时冒充
“买家”“卖家”
骗取货款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戴某曾做过竹制生意
但因经营不善倒闭了
并造成大额亏损
几个月前
其通过身边的朋友得知
彭某手中有大量竹制品
于是心中邪念一起
就冒充彭某的身份
进而实施诈骗
并从中非法获利28600元
目前
戴某因涉嫌诈骗罪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其诈骗钱财已退还给受害人彭某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