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对贵溪市部分城区公共停车场实行收费管理的通告
为缓解中心城区,学校周边及人流相对集中的公共场所停车难题,提升公共停车场泊位的使用率和周转率,规范公共停车场停车管理秩序,现决定对贵溪市区部分公共停车场实行收费管理,根据贵溪市行政审批局制定贵溪市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贵行审字[2023]101号)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将于12月15日开始正式运行收费。
二、收费标准
公共停车场收费表

1.上午8:00至晚上18:00计费,其余时段免费,特殊路段另行规定。
2.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车、殡葬车等和已办理车牌证、驾驶证的残障人专用机动车免收停车费。
3.新能源汽车收费减半。
4.停车场包月金额为200元/月。
三、停车场明细

停车须知:
1.当您停放车辆时,请您自觉将机动车按箭头指示方向规范停放在停车泊位,不要乱停乱放占用车道,违规车辆将采取拖车处理。
2.请爱护停车场设施,若损坏设施照价赔偿。
3.停车场内限速5公里/小时。
特此通告。
贵溪市智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1日
来源:贵溪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