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环境
2023年9月,江西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上饶市发现,鄱阳县对森林资源监管不力,自然生态保护问题突出。
一、基本情况
鄱阳县地处鄱阳湖东岸,森林资源主要分布在东北部的低山地带。2022年,全县林地面积227.1万亩、森林覆盖面积198.21万亩,其中公益林63.68万亩、天保林58.58万亩。
二、主要问题
(一)森林资源保护问题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不得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和毁坏森林、林木、林地。2020-2022年森林督查指出鄱阳县疑似问题图斑分别为379个、588个和3510个,呈逐年成倍增长态势。督察发现,鄱阳县油墩街镇与谢家滩镇交界处的桥头村桥头组附近5处约830亩、古县渡镇中心村附近约115亩一般商品林,在未取得采伐许可证情况下,被违法采伐。督察组现场调查期间发现了一辆装运木材的货车,经核实,装运木材为非法采伐的林木,采伐地点为谢家滩镇大岩村方家组附近山场,采伐面积14.88亩。
图1 油墩街、谢家滩镇交界处桥头村附近林地采伐现状
(二)公益林监管不严。《江西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规定,禁止商业性采伐生态公益林。督察发现,鄱阳县3个乡镇共12处约810亩省级公益林,被违法违规采伐。其中,油墩街镇莲北村大路组附近3处约440亩、港湖村王四组附近3处约250亩,通过比较上述林地周边林相、历史影像和林地“一张图”,上述林地原本存在的大量林木,被违法违规采伐。国家级公益林同样存在此类现象,响水滩乡英豪村张家山组附近5处约63亩国家级公益林,被违法违规采伐。
图2 油墩街镇港湖村王四组附近省级公益林采伐现状
(三)天然林保护不力。 2019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明确规定:对全国所有天然林实行保护,禁止将天然林改造为人工林以及其他破坏天然林的行为。鄱阳县未严格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要求。督察发现,侯家岗乡新村村周家山组附近约40亩天保林被改造种植果树,侯岗村王家山组附近约49亩天保林被违法违规采伐破坏;谢家滩镇大岩村柘下组附近约25亩天保林,被违法违规采伐破坏。
图3 侯家岗乡新村村周家山组附近天保林改造现状
三、整改情况
督察组指出相关问题后,鄱阳县启动了边督边改工作,对有关森林图斑区域进行整改,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宣传工作。
四、原因分析
鄱阳县对森林资源保护重视不够,林业部门监管不力,有关乡镇落实属地责任不到位。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