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发生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 嫌疑人黄某发落网

贵溪发生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 嫌疑人黄某发落网

6月29日晚,鹰潭贵溪市塘湾镇天堡飞新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事发后,贵溪交警迅速出击,缜密侦查,成功侦破此案,抓获肇事嫌疑人黄某发。

贵溪发生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 嫌疑人黄某发落网

当晚19时47分许,贵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在塘湾镇天堡飞新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值班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有一男子躺在路边伤势严重,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而事故的另一方却不见踪影。很明显,交通肇事者在发生事故后,选择逃逸。

▲肇事现场

▲肇事现场

大队迅速成立“6.29”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给家属一个交待。调查中,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对现场进行了仔细勘查和走访,调取周边监控视频,排查事故时段、路段、经过车辆。经过现场民警的缜密勘察,终于觅得踪迹,初步锁定肇事车辆是一辆无牌二轮电动自行车。

贵溪发生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 嫌疑人黄某发落网

民警有针对性地展开排查工作,经过细致走访调查和比对,最终锁定车主为黄某发。民警立即驱车赶往黄某发家中核实情况,在院子里发现一辆二轮电动车底部有磨损,通过将现场散落物与该车进行对比,发现完全吻合,确定该车为肇事逃逸车辆。

▲嫌疑人指人现场

▲嫌疑人指人现场

在事实和证据面前,肇事者黄某发对当晚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其自称“因为是无证驾驶,又是晚上,抱着侥幸心理,以为交警查不到……”

至此,6.29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成功告破,嫌疑人黄某发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肇事逃逸多种恶果需自担

1.

肇事逃逸负全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2.

保险公司不赔偿

《机动车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规定: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3.

终身禁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肇事逃逸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肇事逃逸或者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来源:贵溪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