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球赣商网讯 6月13日,中国银保监会江西监管局公布2023年第28号、第29号、第30号、第31号、第32号、第33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被罚款13万元,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安义营销服务部被罚款11万元,4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罚。
第28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合众人寿江西分公司因存在“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人身保险新型产品超犹豫期回访”等违法违规事实,中国银保监会江西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对其作出罚款1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第29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合众人寿江西分公司安义营销服务部因存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唆使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等违法违规事实,中国银保监会江西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对其作出警告、罚款1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此外,因对合众人寿江西分公司相关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江滨(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被处以警告、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

因对合众人寿江西分公司安义营销服务部相关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甘霖(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安义营销服务部)被处以警告、罚款0.5万元的行政处罚,刘水珍(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安义营销服务部)被处以警告、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邓芳梅(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安义营销服务部)被处以警告、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尹谱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