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条例》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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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图片均由 省政府网文颖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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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有声新闻发布厅第980期:《江西省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条例》新闻发布会

【直播团队】

总监制:苏越 直播统筹:李梦丽 摄像:程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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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发改委联合举行《江西省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条例》新闻发布会。省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省苏区办主任王前虎发布和介绍有关情况。省人大财经委委员、省社科院党组书记蒋金法,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刘永亮,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刘星安,省苏区办副主任、赣州市苏区办主任、赣州市发改委主任卢述银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副处长徐承主持新闻发布会。

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副处长徐承

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副处长徐承

徐承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近日,我省出台了《江西省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条例》,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邀请到省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王前虎先生,省人大财经委委员、省社科院党组书记蒋金法先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刘永亮先生,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刘星安先生,省苏区办副主任、赣州市苏区办主任、赣州市发改委主任卢述银先生,请他们介绍《条例》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下面,先请王前虎先生作介绍。

省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省苏区办主任王前虎

省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省苏区办主任王前虎

王前虎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衷心感谢各位对江西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江西省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条例》于2023年5月26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下面,我就《条例》有关情况作个简要介绍。

一、《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

革命老区是党和人民军队的根,是中国人民选择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见证。抓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是党对革命老区人民的庄严承诺。江西是全国著名的革命老区,为中国革命胜利作出了重大贡献和巨大牺牲。制定《条例》对于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把革命老区建设得更好,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制定《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抓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让老区人民过上富裕幸福的生活,具有特殊的政治意义”。2012年6月,在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关怀、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下,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2019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视察时提出了努力“在加快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上作示范、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上勇争先”的目标要求。2022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进一步指出,要支持革命老区加快发展。苏区振兴发展战略实施11年来,在习近平总书记的关心关怀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苏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历史性变化,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彩实践。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必要尽快制定一部我省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这不仅是一项法治任务,更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二)制定《条例》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2021年1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对新时代做好全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工作作出系统部署。2021年4月,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新时代进一步推动江西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对我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工作作出全面安排。2021年11月,省第十五次党代会进一步提出,深入推动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打造新时代全国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决策部署,有必要制定《条例》。

(三)制定《条例》是为江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江西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由于种种原因,部分革命老区经济发展仍然比较落后,还存在落实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政策不够到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不够完善、保障措施不够有力等问题,亟待加大扶持力度、补齐发展短板。同时,近年来我省在实践中积累了一些推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有必要通过制定《条例》,将其上升为法规规定,依法规范、引导、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为江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共9章42条,包括总则、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城乡协调发展、绿色转型发展、基本公共服务、红色基因传承、保障与监督及附则。《条例》重点围绕以下九个方面作出了规定。

第一,关于《条例》适用范围。根据1979年经国务院批准印发的《关于免征革命老根据地社队企业工商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条例》第二条明确“本条例所称革命老区,是指土地革命战争和抗日战争时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创建的革命根据地。”1990年8月,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核定全省革命老根据地乡、镇、场的通知》,核定全省分布有老区乡、镇的县(市、区)有85个,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85%。

第二,关于振兴发展机制。《条例》第三条明确: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工作应当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和自我发展相结合的机制。一是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全过程、各领域。二是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第四条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支持责任、主体责任,并将政府主导原则贯穿《条例》全文。三是要加强部门协同,第五条明确了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四是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第六条明确了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支持参与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凝聚共促振兴发展强大合力。五是要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第四条明确市、县两级政府要利用振兴发展扶持政策,制定具体措施,提高革命老区自我发展能力。

第三,关于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是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条例》坚持把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先导性工程,围绕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基础设施均衡通达程度,重点对加强革命老区交通运输、水利、能源、信息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作出规定。

第四,关于产业发展。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必须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快建设具有革命老区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条例》坚持把产业发展作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重点对支持革命老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加强开放平台建设、增强科技创新能力等方面作出规定。

第五,关于城乡协调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协调既是发展手段又是发展目标,同时还是评价发展的标准和尺度”。《条例》坚持把城乡协调发展作为革命老区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重点对推进革命老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升城市功能品质等方面作出规定。

第六,关于绿色转型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条例》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把绿色转型发展作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重点对加强革命老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开展生态保护补偿、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等作出规定。

第七,关于基本公共服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是增进革命老区民生福祉的直接体现和重要保障。《条例》坚持把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着力点,围绕增强基本公共服务的均衡性和可及性,明确省人民政府应当强化对革命老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支持,推动优质公共资源向革命老区转移。同时,对加强革命老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完善革命老区社会保障体系等作出了规定。

第八,关于红色基因传承。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井冈山精神和苏区精神,承载着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铸就了中国共产党的伟大革命精神。”江西是一片浸染着无数革命先烈鲜血的红土圣地,拥有丰富的革命文物资源。《条例》坚持把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作为凝聚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精神力量,重点对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保护修缮、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红色文化传播、红色资源整合与开发利用等方面作出规定。

第九,关于保障与监督。建立健全长效普惠性的扶持机制,是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重要保障。一方面,《条例》对加大革命老区财政支持力度、金融支持力度、要素保障、人才支撑等方面作出规定。另一方面,《条例》明确建立健全革命老区区域合作、对口合作、工作评估等机制,并对财政资金监督以及表彰奖励等方面作出规定。

三、《条例》的贯彻落实举措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下一步,我们将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贯彻实施《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来抓,主动加强与各地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全力做好《条例》贯彻实施各项工作。

一是广泛开展学习宣传。省发展改革委作为牵头部门,已编制了《条例》释义,对条文的立法依据、主要含义、操作路径逐条进行了详细解读。下一步,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宣传栏、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条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浓厚氛围。

二是研究细化重点任务。针对《条例》中的原则性条文,我们将会同各地各部门细化配套政策,努力增强《条例》操作性与实用性。同时,抓紧制定印发贯彻落实《条例》分工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切实将每一项条款变为具体的支持政策和工作举措。

三是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条例》覆盖范围广、涉及部门多、涵盖内容全,我们将充分利用国家部际联席会议、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等机制,及时协调解决贯彻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条例》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我们相信,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各部门通力合作和全社会共同参与下,在各新闻媒体的宣传推介和监督支持下,《条例》的颁布实施,必将有力促进全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为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打造新时代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样板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和制度保障。谢谢大家!

徐承:

谢谢王主任!下面开始提问,提问前请举手,并通报一下所在新闻机构。好,开始。

中新社提问

中新社提问

中新社:

江西是全国著名的革命老区,《条例》以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为主题,能否介绍一下立法过程和特色亮点?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刘永亮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刘永亮

刘永亮:

我省高度重视革命老区立法工作,把制定《江西省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条例》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关于老区苏区振兴发展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江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打造新时代全国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重要举措。在《条例》制定过程中,我们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遵循“问题导向、突出特色、务实管用”工作思路,协同做好了以下工作。

一是扎实做好起草工作。省发改委作为全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工作的牵头部门,从2022年8月起就启动了《条例》起草工作,深入研究中央和省委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战略部署,梳理我省革命老区发展中的痛点、堵点问题,借鉴兄弟省份的立法经验,认真起草、数易其稿,形成了《条例》送审稿。2月23日,第4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草案。3月底,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是本届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第一个地方性立法。

二是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在《条例》制定过程中,省人大财经委、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会同省发改委赴多个革命老区开展调研,充分了解老区群众的所思所想、所忧所盼。同时,通过专家论证会、部门协调会、立法商议会、立法座谈会、网络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基层、部门以及有关专家、人大代表、社会公众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精心打磨《条例》草案。条例进入二审后,我们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围绕立法重点、难点问题,与有关部门、单位进行了多轮沟通。在依法立法的前提下,补充、细化、明确了一些实质性条款。5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全票通过了《条例》。

《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江西实际,突出江西特色,为我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提出了一系列适用性、针对性强的促进措施,特色和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突出政治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抓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让老区人民过上富裕幸福的生活,具有特殊的政治意义”。《条例》的制定,不仅是一项法治任务,更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在《条例》的立项、起草、调研、修改和审议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政治引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中央和省委关于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战略部署转化为立法成果。

二是注重时代性。《条例》立足我省革命老区发展现状和所处的阶段性特征,系统总结近年来我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过程中的先进经验和有益探索,从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回应、顺应时代关切和实践要求,强调以中国式现代化引领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凸显了鲜明的时代特征。

三是体现前瞻性。《条例》不仅立足当前,着力解决我省革命老区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等领域的短板问题,还着眼长远,为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提供长远的法治支撑。如,针对我省绿色生态优势,《条例》规定要推进产业绿色化改造,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促进排污权、碳排放权等环境权益交易等,为我省革命老区绿色转型发展提供了前瞻性的指引。

四是对标示范性。《条例》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提出“努力在加快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上作示范”的目标要求,在试点示范方面作出了一系列规定。如,支持符合条件的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在符合条件的革命老区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五是把握规律性。《条例》遵循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客观规律,牢牢抓住健全机制这个关键,明确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和自我发展相结合的机制”。同时,在产业园区合作、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人才引进培养、财政投入、区域合作、工作评估等方面,也作出了建立健全相关机制的规定。

六是保持传承性。江西是一片充满红色记忆的热土,有着光荣的革命传统和丰富的红色资源。为了传承红色基因,《条例》明确规定要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支持和保障对红色文化的研究、教育和宣传,创设红色教育品牌,将红色经典、革命故事纳入中小学教育活动和干部培训内容。

总的来看,《条例》坚持从我省革命老区实际出发,尊重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客观规律,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相结合,全面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为我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江西日报提问

江西日报提问

江西日报:

《条例》以“在加快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上作示范,让革命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为目标,请问江西省在《条例》立法过程中把握了哪些原则?

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刘星安

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刘星安

刘星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赴革命老区考察调研,强调要把革命老区建设得更好,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2019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视察时提出了“努力在加快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上作示范”的目标要求,为江西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制定出台《条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我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工作迈上法治化轨道的务实之举。在立法过程中,我们主要把握了以下原则。

第一,坚持政治引领。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是立法工作必须坚持的重大政治原则,也是做好立法工作的根本保证。《条例》制定过程中,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全面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关于老区苏区振兴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在立法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第二,坚持问题导向。《条例》紧密结合新时代我省革命老区承担的新使命,针对我省革命老区基础设施支撑不强、内生发展动力不足、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不高以及保障措施不够到位等突出问题,提出了相应措施。如,将革命老区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水利、能源、信息通信等基础设施项目优先列入有关规划和计划,支持符合条件的革命老区创建创新型城市和创新型县(市、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项目建设运营。同时,规定省有关单位、高校、科研机构要通过对口支援、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人才服务、文化旅游指导等方式,帮扶革命老区发展。

第三,坚持共识共为。《条例》凝聚社会共识,推动制度创新,在《条例》审查修改过程中,多次召开部门协调会、专家论证会,在书面、网络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会同省发改委与福建省及赣州市、吉安市、抚州市政府召开视频调研座谈会,广泛听取了有关专家学者、地方政府、企业和行业协会的建议意见,形成了立法共识。例如:在立法调研过程中,大家普遍反映革命老区财力有限,资金缺口较大。为破解革命老区财力不足问题,《条例》明确,省人民政府、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财政稳定投入机制,统筹运用财政补助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加强对革命老区的支持;政府性投资基金以及有关子基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革命老区符合条件的项目。

第四,坚持与相关地方性法规衔接。目前,我省已出台了《江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江西省革命文物保护条例》。《条例》既注重加强与现有相关地方性法规的统筹衔接,对已有明确规定的内容尽量不再规定,同时又着眼革命老区在城乡协调发展、绿色转型发展、红色基因传承等方面工作急需,对照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提炼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规定。比如,支持革命老区创建乡村振兴示范乡(镇),优先支持革命老区申报创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鼓励革命后代、家属和各界人士开展红色故事宣讲、红色文化传播等活动。

总的来说,《条例》把握了法治要求,切合江西革命老区实际,对于新时代促进我省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江西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提问

江西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提问

江西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条例》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作出了规定,请问是怎么考虑的?

省人大财经委委员、省社科院党组书记蒋金法

省人大财经委委员、省社科院党组书记蒋金法

蒋金法: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全面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近年来,我省聚焦与老区群众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和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着力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但总体而言,我省革命老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不高,还存在供给不足、质量不高、发展不平衡等短板弱项。结合我省革命老区基本公共服务供需现状,《条例》将基本公共服务单列一章,旨在通过明确各级政府职责,提升我省革命老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更好满足老区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条例》第二十五条对基本公共服务作了总括性规定。其中,第一款突出省级政府责任,强调要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规定,强化对革命老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支持,推动优质公共资源向革命老区转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第二款突出发挥社会资本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项目建设运营,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革命老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

《条例》第二十六条至第二十九条对基本公共服务相关领域进行了规定:

一是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条例》第二十六条从加大对革命老区的教育投入、优先支持革命老区发展各类教育、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等方面作出规定。同时,要求省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协调省属高等学校通过地方专项计划对革命老区高考招生予以倾斜。另外,还对高等学校与革命老区开展合作共建、单位和个人捐资助学等方面作出鼓励性规定。

二是坚持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条例》第二十七条重点围绕促进革命老区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强革命老区基本医疗卫生设施和乡村医务队伍建设等方面作出规定。同时,还作出鼓励性规定,鼓励和支持一流医院与革命老区重点医院开展对口帮扶,合作共建区域医疗中心、医疗联合体。

三是坚持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条例》第二十八条围绕繁荣发展革命老区文化事业,重点对革命老区公共设施的建设与维护、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群众文化活动和全民健身活动等方面作出规定。同时,为了促进我省革命老区文化产业发展,《条例》还对省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体育等管理部门职责作出规定,强调要优先支持有条件的革命老区发展特色文化产业、体育产业。

四是坚持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对完善革命老区社会保障体系作出规定,第二款对建立健全革命老区优抚对象的帮扶援助机制作出规定,以更好满足老区群众多样化、多层次、个性化的社会保障需求。同时,为了扩大养老托育服务有效供给,第三款还作出鼓励性规定,鼓励社会资本在革命老区投资建设养老、托育基础设施,提供养老、托育服务。

凤凰网提问

凤凰网提问

凤凰网:

《条例》提出革命老区所在地的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与结对城市的对接协调,建立健全对口合作工作机制。赣州市作为全国20个革命老区重点城市之一,与深圳市建立了对口合作关系。请问赣深对口合作工作进展情况如何?下一步赣州市在建立健全对口合作工作机制方面将采取哪些举措?

省苏区办副主任、赣州市苏区办主任、赣州市发改委主任卢述银

省苏区办副主任、赣州市苏区办主任、赣州市发改委主任卢述银

卢述银:

去年5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印发《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明确深圳与赣州建立对口合作关系(全国仅20个革命老区城市列入)。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和省发展改革委(省苏区振兴办)指导帮助下,赣州市委、市政府把对口合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重大发展机遇,高度重视、高频对接、高效落实,不断健全合作机制、深化合作内容、拓展合作领域、扩大合作成果,对口合作取得积极进展。具体是:

一是科学谋划,对口合作总体布局全面确立。推动江西、广东两省政府1月18日联合印发深圳赣州对口合作五年实施方案,同时去年11月3日会同深圳市政府联合印发全国首个对口合作重点事项清单,今年3月20日又联合印发全国首个对口合作年度工作要点。建立了由深圳赣州两市主要领导为召集人的深圳赣州对口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并于2月14日两地市委主要领导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两市对口合作牵头部门建立“周例会(视频方式)、月调度”日常推进机制。

二是务实对接,对口合作交流活动深入开展。以开展对口合作为契机,不断深化两市高层之间、部门之间、县区之间、园区之间交流合作。去年以来两地市领导开展互访交流34次,两地对口合作牵头部门开展线上线下对接交流活动近50次,两地区县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开展互访交流71次,两市科技、教育、农业、文旅等39个部门签订合作协议。

三是主动作为,对口合作重点领域逐步深化。在对口合作引领下,深圳赣州联系更加紧密,合作更加深入,成果更加丰硕。争取深圳同意合作共建“飞地”产业园区,5月10日深圳科技园赣州分园正式开园并已入驻首批6家企业;5月7日推动全国首家深圳精品展销中心揭牌落地赣州并正式投运。3月16日成功举办28家深圳商协会和企业代表赣州行活动;去年12月27日共同组建深(圳)赣(州)职业教育联盟,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与赣州职业技术学院开展深度合作;深圳港和赣州国际陆港合作共建深赣港产城一体化合作区,开通了赣(州)深(圳)铁路城际高速货运班列“融湾号”。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对口合作工作机制,推动深圳赣州对口合作形成更多实质性成果。

一是健全“1+N”方案体系。“1”是贯彻落实《深圳市与赣州市对口合作实施方案(2023-2027年)》,“N”是针对职业教育、农业合作、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会同深圳方面联合出台专项实施方案。

二是深化互访交流机制。推动两地市委、市政府领导开展更高频次互访交流,促成两市更多部门建立常态联络机制,争取区县、园区之间实现更多形式交流合作,持续构建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的交流合作机制。近期重点推动深圳市主要领导莅临赣州考察,调研深圳赣州对口合作工作,共商对口合作重大事项。

三是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对照国家发展改革委3月16日出台的《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年度评估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发挥重点事项清单、“周例会、月调度”等机制作用,及时推动落实对口合作五年实施方案、首批重点合作事项和年度工作要点明确的各项重点工作,并将落实情况纳入专项督查和年度综合考核。近期重点推进深圳赣州合作共建“飞地”产业园区各项前期工作,力争7月中下旬签订合作协议,推动尽快落地赣州。

徐承

时间关系,答记者问就到这里。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